112學年度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僑生招生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Studies
招收名額:3名
(一)報考資格:
1.應具備法律以外之學士以上學位資格。
2.非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含雙主修)畢業者。
3.前項所稱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含財經法律系、法學系、司法系、財法系、政治法律系、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專業研究所及其他性質類似之法律系所等。
(二)本所修業年限為4年,最低畢業學分為92學分。
(三)檢附資料:
1.最高學歷證明(除了最高學歷證明外,另請檢送學士或同等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應屆畢業生可先檢送應屆當學期在學證明。)
2.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3.學習研究計畫書(請以中文書寫)
4.師長推薦信二封,並請推薦者就申請者之中文能力稍作說明
上述中文語文能力說明,因本所課程對於中文有較高程度的要求,請申請者提出相關資料供審查委員會參考,包含:
(1)各就中文之「聽、說、讀、寫」能力提出自我評估表(流利/一般/不佳)。
(2)中文/華語能力檢定證明(如無,得免提)
(3)以中文撰寫之報告、文章(如無,得免提)
(4)其他關於中文能力證明或說明
5.單一學系審查費繳費證明-本校單一學系審查費為新臺幣1500元。
(1)請至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http://oia.ntu.edu.tw/ch/apply-at-ntu/degree-student/2021_sep_admission/2021_sep_admission_UECOCS_ch。
(2) 登入「僑生個人申請審查費繳費系統」,並以信用卡於線上完成繳費。
(3) 繳費完成後,請列印繳費證明或收據,並上傳至海聯報名系統。
(4) 未完成繳費、或未上傳繳費證明者,視同審查資格不符。審查費一經繳交,概不退還。
6.個人資料表(請以中文書寫)
※詳細內容請以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
公告之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