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內容(法學論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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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卷 第4期 (2024年12月)
1. 李怡俐/1389-1472
人臉辨識科技的立法趨勢與國際實踐
2. 蕭郁溏/1473-1540
再論著作權的權利耗盡原則之理論架構:以影視串流平臺為中心
3. 焦興鎧/1541-1604
美國推動禁止強迫或強制勞動努力之研究
4. 林倍伸/1605-1669
建構一個「程序依賴」的個人不法理論
臺大法學論叢編輯委員會(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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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 ||
陳聰富,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講座教授 | ||
院內/編輯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 ||
柯格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
徐婉寧,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
黃詩淳,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
謝煜偉,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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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昭如,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 ||
院外/編輯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 ||
李惠宗,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沈宗倫,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 ||
林秀雄,輔仁大學法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 ||
林國全,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
林誠二,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 ||
姜世明,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 ||
施慧玲,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洪德欽,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 ||
徐育安,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 ||
楊雲驊,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 ||
廖大穎,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
劉靜怡,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 ||
諮詢委員 | ||
王利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 ||
朱慈蘊,中國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 ||
青木人志,日本一橋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教授 | ||
陳弘毅,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
Benjamin L. Liebman, Professor of Law & Director, Center for Chinese Legal Studies, Columbia Law School, U.S.A. | ||
Gunter Schuber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hinese and Korean Studies, Institute of Asian and Orient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 ||
Jerome A. Cohen, Professor Emeritus of Law & Faculty Director of U.S.-Asia Law Institute, 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U.S.A. | ||
Pitman B. Potter, Professor (Emeritus), Peter A. Allard School of Law,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 ||
Mindy Chen-Wishart, Emeritus Professor of the Law of Contract & Dean of the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Oxford, United Kingdom | ||
Sean Cooney, Co-Director of Studies, Asian Law Centre, Melbourne Law School,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Australia |
臺北市 106319 羅斯福路四段1號(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6樓出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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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法學論叢》於1971年創立。 創刊目的在提供國內法學研究者一個發表論文的常態化、制度化之園地,以提升國內法學學術水準。 歷經數十年努力,本刊已成為國內最具代表性的法學期刊。 自2000年科技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建立TSSCI期刊資料庫以來,本刊即為其收錄至今。 本刊目前為季刊,於每年3、6、9、12月出刊。 自2011年起,於每年10 至11月間增加出版一期「特刊」,內容除包括年度及專題「法律發展回顧」外,並透過「主題論文」之規畫,針對特定議題徵求論文,以刺激學術對話,並帶動學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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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9日編審會議決議修正通過)
一、 本刊為定期刊物,自第三十六卷起,一年四期,分別於每年度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 出版。
二、 本刊歡迎法學論著之投稿,來稿文字(合計本文、附錄、註解及參考文獻)以五萬字為限。
三、 稿件在本刊正式刊登前,另投其他期刊或收於專書(或論文集)中出版者,本刊將逕自退稿,並於退稿日起二年內不接受同一(含共同)作者之投稿。但收於會議論文集且經本刊 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 除特約邀稿外,本刊僅接受中文原著之來稿。來稿應附加註,本刊採同頁註(請注意:作者個人 著作引用不得使用「拙著」,一律採作者全名,引用方式同一般著作)。來稿一經接受刊登,引註及參考文獻格式須依本刊格式範本修正。
五、 來稿為合著者請於稿件中註明作者順位,並檢附所有作者同意投稿之書面證明 (請見文件下載)。
六、 來稿均應附五至十個中、英文關鍵詞,三百至五百字之中、英文摘要,及參考文獻。
七、 來稿請附「作者基本資料」與「投稿文章」兩個檔案,(一)「作者基本資料」檔:含作者姓名、現職、最高學歷與聯絡方式;(二)「投稿文章」檔:請勿加入作者個人資料,並依下列順序排列:第一頁為中文文章標題、摘要及關鍵詞,次頁起為正文(含同頁之腳註)、附錄、參考文獻,最後一頁為英文文章標題、摘要及關鍵詞。
八、 本刊採雙向匿名審查制度,全部來稿均經初審及複審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來稿經本刊開始審查程序後撤回者,以退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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