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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2019第十二屆刑事法學研究論壇》公開徵稿

一、主辦單位:臺大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二、活動宗旨:鼓勵在學研究生進行刑事法學相關議題之研究,並培養公開發表論文之能力。

三、活動時間: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10:00~18:00(預計)。

四、活動地點:臺大法律學院(於四月上旬公布教室地點)。

五、徵稿辦法:

  1. 對象:臺大法律學院研究所碩博士研究生
  2. 主題:刑事法學(刑事實體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刑事政策等相關領域)
  3.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9年4月7日(星期日)止
  4. 報名方式:請將姓名、學號、組別年級、聯絡email及手機、報告論文題目、指導教授等資料e-mail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信件標題註明「報名刑事法研究論壇(姓名)」。

六、發表備註:

各論文發表人需預備報告論文書面資料(篇幅須15000字以上,不超出50頁為度),並自行邀請評論人(碩博士生或專家學者)。請於4/14(日)前將論文書面資料電子檔及評論人姓名系級(單位)寄至上述email,逾期未寄送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

「臺大法律學院傑出博碩士論文獎」論文徵集公告

108年2月25日

本院為鼓勵博碩士班學生投入學術研究,提升研究風氣,獎勵具有學術貢獻之學位論文,特舉辦「臺大法律學院傑出博碩士論文」選拔,爰公開徵求符合下列資格之本院博碩士班畢業生,就其博碩士論文提出申請,參與本院「傑出博碩士論文獎」之遴選。

壹、資格

論文應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提出申請之論文,須為105年度至107年度在本院通過口試並取得學位之博碩士論文。(即105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畢業者)。

二、論文口試成績須為A或A+。

貳、繳交文件

申請時,應繳交下列各項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含個人簡歷表)。

二、紙本論文三冊(本院為遴選作業需要,得另要求申請人提供

論文電子檔)。

三、論文口試成績單一份(可直接向教務處申請成績單,內中即有口試成績)。

四、論文指導教授之推薦信(共同指導者,應有各指導教授之推薦信)。推薦信中應具體敘明申請論文之學術價值或貢獻。

參、受理期限

申請人應於108年5月13日前,將前項各款文件備齊送達本院臺大法學論叢辦公室,文件不備或逾期繳交者,均不予受理。

肆、遴選方式

一、本論文獎之遴選作業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傑出博碩士論文獎勵辦法」辦理。該辦法請參照本院法規網頁。

二、本次遴選作業原則上將選出五本得獎論文。但本院得視申請人數、論文品質及經費狀況等因素,酌予增加或減少得獎論文數量。

伍、權利義務

一、獲獎人由本院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與獎座表揚。

二、獲獎人應確保其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要求及法令規定。如經本院自行調查或依舉發查證後確有違反學術倫理或法令規定等情事者,獲獎人除應自行負擔其法律責任外,本院並將撤銷其得獎資格、要求繳回獎狀與獎座。

陸、獎項內容

因邁頂計畫結束,經費有限,故今年僅有獎狀與獎座。(若未來覓得經費,將補助電子方式出版)。

臺大法學論叢辦公室

107學年度台大科法所招生說明會同學經驗分享

週三, 12 六月 2024 21:12

107年科法所招生說明會資料

107年招生說明會資料

張文貞副教授指導本所一年級蔡惟安、孫士元、周慶昌三位同學,於2012年12月16日參加第四屆「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表現優異,獲得團體表現第二名及最佳訴狀獎,二位同學獲選優秀辯士。

科法所校友會facebook請大家踴躍加入! (將發布如就業徵才資訊等相關訊息)

週三, 12 六月 2024 21:04

僑生招生公告

112學年度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僑生招生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Studie
s

招收名額:3名

()報考資格:

1.應具備法律以外之學士以上學位資格。

2.非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含雙主修)畢業者。

3.前項所稱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含財經法律系、法學系、司法系、財法系、政治法律系、科技法律研究所、法律專業研究所及其他性質類似之法律系所等。

(二)本所修業年限為4年,最低畢業學分為92學分。

(三)檢附資料:

1.最高學歷證明(除了最高學歷證明外,另請檢送學士或同等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應屆畢業生可先檢送應屆當學期在學證明。)

2.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3.學習研究計畫書(請以中文書寫)

4.師長推薦信二封,並請推薦者就申請者之中文能力稍作說明

上述中文語文能力說明,因本所課程對於中文有較高程度的要求,請申請者提出相關資料供審查委員會參考,包含:

(1)各就中文之「聽、說、讀、寫」能力提出自我評估表(流利/一般/不佳)。

(2)中文/華語能力檢定證明(如無,得免提)

(3)以中文撰寫之報告、文章(如無,得免提)

(4)其他關於中文能力證明或說明

5.單一學系審查費繳費證明-本校單一學系審查費為新臺幣1500元。

(1)請至本校國際事務處網頁:http://oia.ntu.edu.tw/ch/apply-at-ntu/degree-student/2021_sep_admission/2021_sep_admission_UECOCS_ch。 
(2) 登入「僑生個人申請審查費繳費系統」,並以信用卡於線上完成繳費。 
(3) 繳費完成後,請列印繳費證明或收據,並上傳至海聯報名系統。
(4) 未完成繳費、或未上傳繳費證明者,視同審查資格不符。審查費一經繳交,概不退還。

6.個人資料表(請以中文書寫)

 

※詳細內容請以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

https://cmn-hant.overseas.ncnu.edu.tw/

公告之簡章為準。

第 11 頁,共 1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