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law

本次的氣候變遷立法圓桌論壇,由臺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主任葉俊榮教授主持,並發表開場致詞。


        葉俊榮教授認為:在各種議題的立法中,氣候變遷立法的特殊性在於,氣候變遷議題的規範化一大半是在國際場域進行,透過國際上簽訂的公約、議定書,以及每年舉行的締約國大會,逐漸累積成果。而締約國對於是否簽署、是否遵行國際公約及議定書,在內國常常發生政策爭議。


        氣候變遷國際層次的規範與談判往往牽動、引領、推促內國的立法進展。但國際上有些國家的氣候變遷立法起步較早,例如日本與瑞士,透過氣候立法表現出凝聚的國民意志以及積極的國際參與,而非只是被動地遵守公約及議定書的義務而已。特別是具有中立國傳統而較不積極加入國際組織的瑞士,早期仍然透過氣候變遷立法宣示與國際共同對抗氣候變遷的決心,值得臺灣學習。


        臺灣並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締約方,在國際上參與氣候變遷議題的機會較少,已經缺少來自國際的立法壓力。而即令在內國面對許多呼籲,臺灣的立法者仍遲未立法,政府的氣候變遷政策始終「虛無因應」、一片空白。


        葉教授希望:數年來在法律學界累積的氣候變遷議題研究量能,到了今年能夠有所轉化;本次的圓桌論壇目的不只是從事氣候變遷立法的研究與討論,更要在不久的將來為臺灣產出一份富有研究基礎與學理思考的氣候變遷立法草案與政策白皮書,並且積極從事遊說、推動立法。為臺灣的氣候變遷治理與國際參與實質貢獻一份心力。

大家好,

本中心(PLES)、環境法律人協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苑裡反瘋車自救會,
將於5/4(星期日)早上10:00至下午5:00,在本院霖澤館三樓1301多媒體教室,
舉行風能發展與人權保障-大型風機設置規範論壇


按我報名



苑裡沿海居民自2012年9月發起「反瘋車」抗爭,引起社會大眾開始關注大型風機設置所引發之爭議,國內外學者專家及研究報告紛紛指出大型風機存有安全風險、健康危害等諸多問題,而大型風機所帶來的環保、人權等議題也成為台灣能源發展及環保運動所必須面對的新興課題。針對此議題,國內必須以嚴謹的民主程序制定一套完整的規範,解決大型風機對附近居民及環境帶來的衝擊,以促進台灣再生能源的永續發展。

本次論壇邀請了法律、人權、醫學、工程等各領域的學者專家,針對大型風機設置之各方面爭議進行跨領域的研究與討論,釐清大型風機設置時所面對的相關問題,並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以及政策制定之聽證程序應遵守之原則,俾供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日後研修相關規範之參考。

 

主辦單位:

臺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PLES)、環境法律人協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協辦單位: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苑裡反瘋車自救會

大家好,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PLES)將於5/3(星期六)下午1:00,
在本院霖澤館7樓第一會議室,舉行第四屆氣候變遷下的永續環境治理圓桌論壇,
主題為「氣候變遷的立法建制:比較法上的考察」。

會中將由參與氣候變遷立法建制整合型計畫的老師們,
報告氣候變遷的相關比較法例,其中包括了墨西哥、美國、英國、歐盟、日本等地的重要制度。
*法學院學生可抵服務二

按我報名

大家好,
本中心邀請來自日本的鈴木光老師擔任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十七)的講者,鈴木光老師是北海學園大學法學部的老師,近幾個月正在臺大法學院擔任訪問學人,對於河流管理有深入的研究。於3月19日(三)下午這次講座中,他將和大家報告並討論關於日本河流管理行政的課題,中心誠摯的邀請大家參與精彩的講座~~ 
按我報名 

恭喜本中心代表(左至右)王欣于、林彥廷、吳達彥等三位同學參與第二屆東亞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辯論賽,獲得第三名!
感謝張文貞老師的用心指導,以及其他同學們的熱情協助!
EARR.bmp

第二屆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東亞區域賽(2013-2014) 介紹
East Asia Regional Round (EARR) of the Stetson IEMCC 2013-2014 
        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比賽(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Moot Court Competition, IEMCC)始於1996年,由美國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舉辦,為國際環境法領域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比賽。從去年度(第17屆)開始有區域賽取得代表權的機制,本屆區域賽分為西非、東亞、南亞、印度、愛爾蘭、拉丁美洲、北美共計六個區域,從2013年11月至隔年1月分別進行,總決賽於2014年4月於美國佛羅里達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舉行。
        本屆(第二屆)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東亞區域賽,從2013年11月19日至23日於韓國崇實大學舉行,以海龜保育與文化實踐作為主題進行討論,案件涉及生物多樣性公約、海洋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環境與人權公約與國際法概念。

比賽進行方式
        比賽分為三階段競賽,第一階段積分賽,分為兩組,各有四隊進行三輪競賽,取出全部參加隊伍的前四名,進行第二階段準決賽,再由獲勝的兩隊進行最後的決賽,而準決賽獲勝的兩隊也取得代表權參與2014年4月於美國佛羅里達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舉行的總決賽。

參與心得
        模擬法庭不只是一場競賽,而是學習、觀摩並成長。
        學習如何當一名律師,從撰寫訴狀開始到每天緊湊的口說練習,再到比賽場上被法官連環的問題攻擊。許多問題甚至是事前沒有料想到的,學習著如何在高壓的環境中讓腦袋運轉,想出最好的回答。無形之中,國際法知識、英文、膽識與經驗都在增長。
        觀摩不同國家的同學與法官精彩的問答,從問答中吸收更多的國際法知識,並欣賞兩邊激盪出來的火花,使原本單純的法條引用到操作,再於法官的帶領下到實際能解決爭議的程度。在比賽之外,也有機會與亞洲各國的同學交流,更了解各國不同的法制、法學教育系統與文化等。
大家好,

PLES的氣候變遷量能提昇講座(十六)主題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9次締約國大會之會後座談會。本中心將邀請中心主任葉俊榮教授、政大國貿系施文真老師、臺大政治系林子倫老師、中原法律系林春元老師及臺灣青年氣候聯盟團長賴柏弘與大家一同討論大會報告之相關議題。
敬請各位踴躍參加!!
 
 
時間:2013.11.28 (四) 12:30-14:30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實習法庭(辛亥路與復興南路校門)
 
* 現場備有餐點
* 報名網址:http://goo.gl/2PqaZk
Thomas Merrill教授於演講中談到關於美國行政法在受到環境法影響後所產生的發展與轉變。在美國過去的行政管制有三種特色:一、由管制進行利益分配;二、管制與被管制者的雙邊對立性;三、決策者與調解者皆是具有經驗者而非特殊的專家。然而於1970年代,環境意識逐漸崛起後,在處理環境議題上行政管制的態樣也產生了一些變化,首先,環境問題著重在把內部成本外部化,而環境管制則追求將外部化的結果最大公益化;再者,由於環境議題的全球性,因此管制也從雙邊對抗轉變為全球多邊管制的消長;最後則是關於管制者使有經驗者成為必須具備專業知識的專家。
­   
    在行政管制的程序上,依據美國的行政程序法規,過去僅要求行政機關在制定規則時須事先通知,接收外界意見並提出依據和目的等簡要說明;但由於在環境議題中有太多的資訊,因此公民團體與受管制者認為過去的程序有所不足,而政府對於資訊有更多的揭露,並且需對於外界意見解釋更為詳盡。在行政法上,當事人地位也有所轉變;過去人民需有明確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才能提起訴訟,然而法院利用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中賦予人民環境訴訟地位的可能性:當機關作為對於環境有重大影響時,需有詳細的解釋與評估,否則司法就可介入影響政府作為。且由於1970年後環境立法停滯,不足以處理新興的環境問題,因此為了補足立法的不足,法院有時會主動處理環境爭議;儘管過去法院曾提出Chevron原則,限制當法條本身較模糊時,則行政機關有其管制的空間,然而所謂的模糊與否也有許多法院解釋的空間,因此在處理環境議題上法院的介入使得行政法產生了許多轉變。
  
    另外在最後,教授也指出除了法院之外,也出現新的監督機關: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 (OIRA),其具有專業領域的人才,負責審核行政預算與政策等,而在此之下行政機關也被約束需要考量其行為的損益比,尤其是需要高度專業知識的環境問題。

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參考如下當日講者的powerpoint.

中心助理柯亦儒記錄整理。 

臺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邀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Thomas Merrill教授演講,講題為:The Evolution of Environmental Law in American Regulatory State。演講的時間是85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地點在本院霖澤館七樓的第一會議室。歡迎大家在炎炎夏日一起共享學術盛宴。


按我報名。

*目的
為鼓勵兩岸環境法研究,臺達環境教育與基金會特設立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其中設有學位論文獎學金,邀請兩岸大學推薦環境法學位論文,提供獎學金。本院為受邀參與該計畫的學院,授權由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進行該獎學金的院內評選事宜。

申請資格
本院研究生,以環境法為碩博士論文研究題目,且尚未取得學位者。 


*申請流程
請於2013年6月11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書電子檔寄送至PLES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PLES將於6月13日上午舉辦口試審查後決定推薦人選。


獎勵方式
本院向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推薦人選後,將由該計畫擇優選出二至五名獲獎者,每年度獲獎總金額以1,5000人民幣為上限。預定設立一等獎與二等獎,一等獎獎金為5,000人民幣,二等獎獎金為3,000人民幣。 


*獲獎義務
須於論文中註明該論文係由臺達環境教育與基金會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資助。同時可獲邀參加該年度的中達環境法論壇,參與學術交流。


申請書請上PLES網站(http://ples.law.ntu.edu.tw)下載,請以正體中文填寫,除最後一欄學院推薦意見外,均須填寫。

 
*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學位獎學金申請書下載
*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說明書下載

第 9 頁,共 4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