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9

刑事再審新法一週年學術研討會

緣起

2015年2月,立院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修正「再審之新證據」之概念,新法刪去「確實」二字,並增列「新事實」,同時明定「新事實或新證據」存在之時點,不以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者為限,並規範「綜合判斷理論」,以期避免冤獄。
 
為探討新法之解釋,並瞭解現行實務之運作情況及制度改革未竟之處,爰舉辦刑事再審新法一週年學術研討會。
 
議程
時間 內容
09:30-10:00 報到
10:00-10:20 開場致詞
朱石炎教授
尤美女立法委員
顧立雄立法委員
10:20-12:00 【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
主持人:朱石炎教授
報告人:
陳運財教授〈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
金孟華教授〈再審案件證據調查之類型化研究〉
評論人:吳燦法官
12:00-13:20 午餐
13:20-15:00 【綜合判斷之範圍與證據結構論】
主持人:朱朝亮檢察官
報告人:
王乃彥教授〈論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綜合判斷」的內涵〉
謝煜偉教授〈從日本法證據構造論的發展省思再審綜合判斷之範圍〉
評論人:林裕順教授
15:00-15:20 茶敘
15:20-17:00 【再審新法後之實務運作情形】
主持人:羅秉成律師
報告人:
李榮耕教授〈再審新制於實務運作之探討〉
陳重言律師〈刑事再審新法週年之實證觀察與評釋- 借鏡德國法與實務之比較角度〉
評論人:薛智仁教授
時間:2016年3月5日(六)
地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多媒體教室1301室
主辦單位: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
協辦單位:元照出版公司
 
本文轉載自:http://www.tafi.org.tw/NewsDetail.php?NewsId=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