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1

跟蹤騷擾防制法元年研討會

主題:跟蹤騷擾防制法元年研討會

日期:民國111年10月20日(四)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

 

跟騷法去年11月19號通過,各界討論逐漸增多,為促進各方意見交流,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婦幼安全科、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臺灣刑事法學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數位法律研究中心及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遂偕同主辦本場研討會,進行精彩的討論。

第一場次之報告人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王皇玉院長,題目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之條文釋疑」,以第3條為討論中心。除構成要件之解釋以外,王院長特別指出現在案件最大宗仍是和家暴案件、恐怖情人有關,之間如何競合將會是一個問題,王院長認為可以雙管齊下,但先以家暴令為主。

本場次之與談人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朱華君則表示,構成要件的部分,在辦案過程中,比較著重的則是與性/性別有關還有反覆或持續,其認為跟騷案件中重點在於如何劃定可罰範圍,另,施行本法之前的行為雖然不論罪,但是否能成為後續跟騷行為的佐證亦為一個重要的問題。

第二場次接續開始,題目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之保護令制度」,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林琬珊副教授為本場次之報告人,主要以第5條為討論核心,指出現行問題在檢警職權發動聲請是否應受書面告誡先行的限制,此涉及該條第1、2項,以及施行細則第15條之解釋疑義,其於報告中亦提到必須釐清保護令的定位以及正視書面告誡的重要性。

與談人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黃珮禎法官則提出疑問,表示現行跟騷法是否也需要緊急保護令的方式?若有需求,在未修法之前,現在是否有法律工具可以補足這個漏洞?另一與談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馬中人主任檢察官則對此進行回覆,並針對家暴併跟騷之案件之處理方式提見解。

第三場次之報告人則為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謝承甫科長,題目為「跟蹤騷擾防治法執行成效與精進作為」,謝科長除再三叮嚀警察同仁在接到案件時就應該受理、不應將案件推出去之外,也提到目前實務中最多的是通訊騷擾,再來是盯哨跟監視,而目前據統計有108種行為態樣,且不同案件之間會互相結合,例如跟蹤騷擾與持有兇器、數位網路暴力、妨害秘密等。

本場次之與談人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陳玲君主任,則提到婦幼保護的重要性,並指出婦幼保護之目標在於案件妥適處理(妥適的調查)並且預防再犯。最後,陳主任則以感謝王院長給予機會讓自己及警政署一起辦本場研討會,為本場研討會畫下圓滿的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