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有口試系所組】符合口試名單公告
本所口試備審資料相關表格下載,請至「招生入學」→「ㄧ般生」網頁下載附件。
請各位考生務必於3月14日(二)下午5時前,親自或以郵寄送達本所辦公室(霖澤館6樓法律學院辦公室),
不以郵戳為憑,亦不得補件。逾時未繳交者,喪失口試資格。
另請依臺灣大學招生簡章規定,於口試日前,將口試報名費新台幣伍百元整(500元)以ATM轉帳繳費、跨行匯款或臨櫃繳款之方式繳交,否則喪失口試資格。
口試應試順序請於口試前2日至臺大法律學院或本所網站查詢,不另通知。
台大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敬啟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