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學期法律學院辦公室研究生兼任助理徵聘公告】
院辦公室誠徵勞雇型兼任行政助理,協助處理院系所國際交流行政事務。
◎經費來源及助理類型:學務處研究生獎勵金-勞雇型兼任助理
◎申請資格:本院法律學系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以及科法所在學生。
◎具備條件及限制
一、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 除具備英文能力,有其他語言能力者優先考慮。
三、 能獨立作業、認真負責、樂於學習、具備積極主動之服務熱忱。
四、 各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其主管單位中任職。
五、 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
六、 兼任研發處研究助理、教務處教學助理或校內其他單位工作者,亦可申請。
七、 已擔任其他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或行政助理工作者,不得申請。
◎聘僱期間
聘僱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學期末考評優良者下學期得優先續聘。
◎工作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及臨時指定場所
◎工作時間
錄取後依雙方協商排定之班表上班,於平日上班時間排定每週三個班次(12小時)。
上午班為9:00至13:00、下午班為13:00至17:00。
◎薪資
按月計酬,每月給付薪資新台幣一萬一千元(含勞健保相關自付額)
◎申請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正面影本乙份。
(三)教務處核發之歷年成績單影本乙份。
(四)各語文檢定證書或其他語言表現證明影本。
◎申請方式:
請填寫「研究生助理應徵申請表」,於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12:00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二擇一)申請。以書面申請者,請將申請表送交霖澤館六樓辦公室王鳳羽助教處。以電子郵件申請者,請寄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主旨註明:「應徵105-1辦公室助理」。
◎審查方式:
本次徵選審查作業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始能參加面試;未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恕不通知及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