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2法律學院圖書館研究生兼任助理徵聘公告】
法律圖誠徵勞雇型兼任助理,協助櫃檯服務(含借還書處理、門禁管理、參考諮詢等)、圖書資料歸架整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經費來源及助理類型:學務處研究生獎勵金—勞雇型兼任助理
◎申請資格:本院法律學系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以及科法所在學生。
◎具備條件及限制
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認真負責、具服務讀者熱忱、溝通能力及情緒管理佳;能準時到班,可獨立作業者。
三、可長期工作,須配合輪值「假日班」及「晚班」;可排班時段符合單位需求者優先錄用。
四、兼任研發處研究助理、教務處教學助理或校內其他單位工作者,亦可申請。
五、已擔任其他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或行政助理工作者,不得申請。
◎聘僱期間
自2017年2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學期末考評優良者下學期得優先續聘。
◎工作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及臨時指定場所。
◎工作時間
錄取後依雙方協商排定之班表上班,每週排定三個班次;上午班為8:00至13:00、下午班為13:00至17:00、晚班為17:00至22:00。
◎薪資
按月計酬,每月給付薪資新台幣9,720元(含勞健保相關自付額);每時段以4hr計,超過4hr另外每月統計申報,第9hr起核發1.33倍薪資。
◎申請方式:
請填寫「研究生助理應徵申請表」,於2016年12月26 日(星期一 )前E-mail至法律圖林小姐fengilin@nt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大法律圖助理:姓名;內文需含:姓名、系級、E-mail、聯絡電話、工作經歷、每週可工作時段及簡要自傳),勿直接至法律圖詢問或應徵。
◎審查方式:
本次徵選審查作業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始能參加面試;未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法律學院圖書館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