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院辦公室已於2/17(五)取得本學期之「畢業、休學、退學、出國交換名單」,並據以製作「105-2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名單」,請詳見附檔。
凡學號有在該名單上之研究生,將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若對此名單有疑義者,請至遲於請於2/20(一)上午10點至2/21(二)下午1點前告知院辦公室。
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之同學,請至遲於3/10(五)下午3點前清空研究桌,並將鑰匙繳回院辦公室。提醒同學,若清空期限屆至,而研究桌尚有未清空之物品,院辦將不負保管責任。
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款、第6條、第6條之1等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