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5

自109年6月1日起本校非營業用自行車不具有效車證者所有人應繳交移置費100元

自109年6月1日起本校非營業用自行車不具有效車證者所有人應繳交移置費100元
說明:
 一.旨揭規定係為總務處109年5月14日校總字第10900036935號書函之規定。
    二.總務處來函如附檔 ,請詳閱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