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111年度
院級出國交換口試甄選相關事宜
(日文組、中文組、歐文組)
壹、地點:霖澤館6樓第2會議室(報到及休息室)以及第3會議室(口試地點)
貳、時間:1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
時間 | 事項 |
13:00-13:20 | 報到 |
13:20-14:30 |
口試(口試順序及口試序號,1人1組) 20220116 20220127 20220210 20220325 20220343 20220406 20220422 20225709 |
參、注意事項:
1.請於指定時間報到;報到後請於休息室耐心等候。
2.報到時請同學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學生證正本或健保卡正本報到。
3.口試順序依照上表口試順序及口試序號進行叫號,若叫號三次仍未到場者即喪失口試資格 (請務必記住個人之口試序號)。
4.申請者之口試序號業已於12月3日以前以電子郵件提供,如有疑問者,請洽詢法律學院國際交流中心。
肆、承辦人:
法律學院國際交流中心劉慧儀幹事
電話:(02) 3366-8961
mail: ntulawintex@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