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好
非常不好意思!劉得寬教授勵學獎學金申請資訊更正!
劉得寬教授勵學獎學金
名額:每學期2名,每學年共4名。
金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4萬元整。
對象: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學生以及法律學研究所研究生(不分本外籍生)。
資格:家境清寒,無不良紀錄,由導師推薦者。以該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申請期限:每學期註冊開學後一個月內將繳交文件投遞至台大法學基金會辦公室信箱(信箱位於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六樓辦公室後方信箱區)
繳交證件:申請書乙份(如附件),附具自傅,並得視情況檢附相關證明。
獎學金辦理期間:在2018年9月(107學年度)起,連續辦理五年。
如有其他問題請聯絡台大法學基金會辦公室 胡淑伶小姐
02-2368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