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得寬教授勵學獎學金
- 宗旨:劉得寬教授暨夫人劉黃素津女士為獎勵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清寒優秀學生專心向學,弘揚法治,回饋母校,特捐贈新台幣80萬元整,於台大法學基金會設置本獎學金。
- 名額:每學期2名(原則上法律學系、法律學研究所各1名),每學年共4名。
- 金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4萬元整。
- 對象: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學生以及法律學研究所研究生(不分本外籍生)。
- 資格:家境清寒,無不良紀錄,由導師推薦者。以該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 申請時間:每學期註冊開學後1個月內,逕向台大法學基金會辦公室辦理申請。此學期截止日為10月9日17:00前將資料投入霖澤館6樓台大法學基金會信箱,請自行確認承辦人已於時限內收到申請資料。。
- 繳交證件:申請書乙份(無格式規定),附具自傳,並得視情況檢附相關證明。(資料檢附完整為佳)
詳細辦法如附件,謝謝。
如對本獎學金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詢問
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
胡叔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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