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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4

學科中心

法律學院設有「公法學中心」、「基礎法學中心」、「民事法學中心」、「刑事法學中心」、「商事法學中心」五個常設學科中心,負責各組課程協調等行政事項。


  

本院公法學中心成立於2000年11月1日,初期以提升我國公法學之研究及促進學界與實務界之交流作為設立目的。惟爲因應國際化的潮流,近年來亦不斷鼓勵中心的教授們舉辦國際性研討會與演講。中心每年均不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發表學術報告,促進學術交流。此外,本中心每年12月主辦「行政法實務理論學術研討會」,以大法官解釋及行政法院判決為討論對象,廣邀實務界人士參加,促進行政法實務界與學術界之思辯與交流。自2012年6月起,每兩年舉行翁岳生教授公法學研討會;自2014年6月起,預定每4年舉行美國最高法院重要判決研討會。希望透過這類經常性學術研討會,促進國內公法學的研究。


  基礎法學研究中心成立於2006年9月,負責基礎法學相關的研討會事務以及負責聯絡組內事務。每年度舉辦基法復活節和基法論壇等研討會以提供對基礎法學有興趣之同學發表平台,並和相關性質組織合作各項活動,以建立一個良好的研究環境與學術社群為首要目標。其中基法復活節歷史悠久,透過研究生們的公開發表論文以及研討會上師生共同的批判,提升基礎法學研究之水準。


  民事法學中心自2000年11月1日開始正式運作,後於2006年4月11日改制為「民商事法學中心」。再自99學年起,分為民事法學中心與商事法學中心。

 本中心成立之使命與目的,係為營造更為優良的學術環境與品質更好的學術活動,提升整體學術風氣並帶動民事法學之發展與進步。為達成此一使命與目的,本中心除定期舉辦裁判研究會外,並不定期舉辦各種研討會,從事民事法學交流,以提高民事法教學品質、學術研究水準及發揮法學研究對實務發展之影響力;此外,更調整大學部民事法課程,以提昇大學部學習效果。

 改制之後中心走向除依循已有之規模與運作方式外,更加積極舉辦學術研討會,盼能更為卓越,希冀能在合乎組織規範之前提下,發揮最大之功效!


 本中心之成立目的,旨在促進「刑事法學」之發展與提倡本院刑事法之研究,以期成為國內刑事法學門接軌國際的瞭望窗台。基於以上之理念,本中心持續戮力之方向包括:一、學術交流平台:專門負責本院刑事法相關學術活動之籌備與規劃,除固定舉辦由在學研究生發表論文之「刑事法學研究論壇」外,不定期與國內外各學術、實務或研究單位共同舉辦各類大型研討會,並廣邀國內外知名刑事法學者蒞臨本院演講。二、多元對話下的刑事法學:因應科際整合法學之蓬發,適時調整大學部及碩博士班之課程規劃,渠引其他學門的思維,以期拓闊學生的法學視野,並有效提升學習效果。三、院內師生情誼聯繫:舉辦刑事法學組師生間交流活動,促進師生互動關係。


  商事法學中心之前身原為民商事法學中心之一部分。99學年度第1學期,有鑒於商事法不僅早已成為獨立學門,且領域日漸廣闊。經民商事法學中心開會決議並經院務會議決議通過,將商事法自民商事法學中心獨立出來,並吸收既有之財經法學中心,而成立商事法學中心。

 商事法學中心延續原先民商事法學中心有關商法之研究與教學任務,並持續推動商法之國際學術交流及國內法律與實務之研究。關注當前國際商事法學最新趨勢並充實商事法學的教學內容,以提昇學生對於商事法學之學習熱忱。商事法學中心近年來努力推動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修法建議,並提供完整修正建議予行政機關參考。未來將持續參與各種商事法規之研擬、制定及修法。

 

學科中心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4

院區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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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區地圖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3

院史與展望

沿革與院史

法律學院原為法學院下之法律學系,經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五日舉行之八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第一次延會決議通過升格為院,並經教育部同意自八十七學年度起,將原法學院分設為「社會科學院」及「法律學院」。但因院址未確定的關係,至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兩院始正式分立。 法律學院原為本校前身「台北帝國大學」下「文政學部」之「政學科」。二次大戰後,本校改稱「國立台灣大學」,而文政學部亦分立改設為「文學院」、「法學院」,法律學系與政治、經濟等學系同隸於「法學院」之下。法律學系原不分組,民國四十二年因受司法行政部之委託,加設「法律專修科」。二年後,併入法律系為「司法組」;而改稱原法律學系為「法學組」。其後分組對外招生,兩組課程重點內容略有差異,司法組增授審檢實務科目,而法學組則加開英美法之課程。民國七十九年,復為適應快速之社會變遷與財經需求、培育專業人才,又增設財經法學組。是法律學系目前共設有法學、司法、財經法學三組。

民國四十四年,本校奉准增設法科研究所碩士班,分為公法組與經濟理論組,次年改設法律學、政治學、經濟學三研究所。為強化法律學研究所之教學、專精學術領域之研究,於民國五十九年在碩士班下分設基礎法學、公法與民刑事法等三組,七十九年再將原民刑事法組劃分為刑事法與民商事法二組;嗣後,為因應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並於九十二年起再增設財稅法組與經濟法組二組。博士班則成立於民國六十年,於民國六十三年起正式招生。

民國四十九年台灣大學夜間部創立之初即設有法律學系,爾後民國五十六年,夜間部改行新制,法律學系亦加入招生,附設夜間部,修業年限為五年,修滿部定學分後亦授予法學士學位。民國八十一年夏,為配合教育部之政策,再將原僅屬推廣教育性質之夜間部併入日夜兩部制之第二部。民國八十六年,再改為「進修教育學士班」,現改稱「進修學士班」。 民國八十八年八月法律學院正式成立,除原有系所外,並積極推動科際整合法學教育,奉准於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新設「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並正式招生。

院史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1928~2000)--台大法學教育的回顧

序言

第一章 法學教育建置沿革

第二章 課程與教學

第三章 教師群的組成及其活動

第四章 學生組成及其學習生涯

第五章 對台灣社會的貢獻

大事紀

**以上所載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係由本院王泰升教授撰寫,業於2002年6月出版 ,如需引用,敬請註明

現況與展望

在研究方面,法律學院將以各個研究中心凝聚院內教師專長,鼓勵以跨領域方式,發展具有前瞻性的議題,並舉辦大型的學術發表會。以使「台灣法學領航者」的自我期許,能透過這些研究成果來展現。

同時積極推動國際學術交流。建院後已與德國漢堡大學、日本名古屋大學及北海道大學簽約,加強雙方學術交流。尤希望藉此將台灣法治經驗,帶入國際學術界,使台大法律學院成為國際級法學研究重鎮。建院後亦曾與美國The Mansfield Center for Pacific Affairs合辦The Rule of Law in Taiwan研討會,類似的國際研討會正規劃中,未來將陸續舉辦。

在教學方面,新設的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將開辦學士後法學教育。以台大法律學院多元的師資,優異的教學內涵,此新設研究所盛況可期。且對於這批兼具法學以外專長的法律專業人員,不僅期待其成為律師司法官等實務人才,更期待有些能成為學術研究工作者,為台灣法學界注入新的活力。至於八個研究中心,若能累積相當的學術成果,將來可轉型為從事教學的研究所。

調整本系既有教學目標及教學方法,也是未來工作重點。向來的分科教學固然內容紮實,但真正要解決實例時,須具備全方位的學科能力,尤其是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結合,故課程設計宜反映此需求。此外,教學內容上宜兼顧或整合歐陸法系及英美法系。研究所教學則應強化論文發表機制,並鼓勵師生間透過學術討論會,為知識上及情感上的交流。

在與畢業校友的連繫方面,仍將充分發揮台大法學基金會的功能。除希望校友能為籌建新院舍一事,共襄盛舉,踴躍捐助,以達校方所要求的自備款;亦構思應如何回饋校友厚愛,不論是溫馨的聯誼,或法學新知的提供,均是努力方向。

院史與展望

本院以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之經費,針對學術提升(教學品質、學術研究)及國際交流兩大方向,規劃可行方案,本院已成立國際交流中心專職負責對外聯繫部分,而學術領域方面亦持續拓展研究及教學之多元性,加強本院師生在國內的研究質量,並提升在國際上的學術聲望,以實現本院「接軌國際,在地生根;華人標竿,師資全球」之願景。為達成目標,本院立基於以往優質之教學成果與豐富的國際交流經驗,於既有的基礎上,全方位提升教學與研究之質與量,並積極的建立跨國界、跨學術平台,希冀與國際接軌,放眼亞洲。

一、學術領域全面提升計畫

1. 計畫書 
   105年度計畫書
   104年度計畫書
   103年度計畫書
   102年度計畫

2. 成果報告書 
   104年度成果報告書
   103年度成果報告書
   102年度成果報告書

二、國際化

1. 計畫書 
    104年度計畫書
    103年度計畫書

2. 成果報告書 
    103年度成果報告書
    102年度成果報告書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College of Law,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2

院長的話

法律教育是一條漫長的路,期待我們的學生不僅能向下扎根、登高望遠,
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同時,也做個有溫度、具人文關懷的人。

院長的話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2

專業學群認定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業學群證書核發辦法

 編號 項目  檔案下載 
1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業學群證書核發辦法

₪

2 專業學群總表

₪

3  專業學群證書申請表

₪

專業學群認定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1

法律系學會

台大法律系學會,全名為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生會,是一個學生自治團體,對外代表全體法律學系大學部學生。本會以為系上同學爭取權益、創造福利、成為系方與學生間溝通的橋樑為目的而設立。每學期皆會舉辦不同的康樂性、學術性活動、比賽,並持續向系方爭取更大的學生福利。系學會分為:活動部、學術部、學權部、秘書部、新聞部以及文宣部,共六個部門,分別執掌不同的行政事務,透過專業分工、團隊合作的方式,達到最佳的效果。

會長:       黃脩閔(法學組二年級)

副會長:    謝宗翰(司法組二年級)

活動部長:簡澤濠(司法組二年級)

學術部長:崔家瑋(財法組二年級)

學權部長:黃郁蘋(財法組二年級)

秘書部長:張岑羽(法學組二年級)

文宣部長:黃崇祐(法學組二年級)

新聞部長:張璿(法學組二年級)

法律系學會
Tuesday, 17 August 2021 14:18

指定捐贈

歡迎指定捐款

 

本院為我國培育無數法學菁英,對臺灣民主與法治發展,貢獻卓著。為因應國際社會變遷、新興科技發展及與國際法學界接軌,本院發起新臺幣2,000萬元「臺大法律學院永續基金」之募款活動,以期為本院每年增加至少80萬元永續經費,所捐款項長遠貢獻於臺大法律學院,作為優秀法律人才的育成園地。期待各界及校友,熱心捐贈法律學院並指定專款專用,以期許新一代臺大法律人,展開創新的未來。

捐贈本院指定專款之使用項目如下:

  • 一、臺大法律學院永續基金
  • 二、開授課程(跨領域、新興領域、實務等多元化課程)、設置講座,以提升教學與研究之發展。
  • 三、設立獎學金(大學部、碩博班、科法所)、設置心理諮商師制度,以提升學生素質並使其安心就學。
  • 四、改善設備暨設施,以提升教學研究環境。
  • 五、增加行政人力之自聘經費,以提升服務品質。
  • 六、其他與推動院務發展之相關項目

 

聯絡人:吳淑均秘書 02-33668905  


臺大捐款單:臺灣抵稅(附件1) 、美國抵稅(附件2)

指定捐贈

為建立臺大法律學院與畢業校友的線上互動管道,透過本院教授及許多熱心校友的支持及協助下,積極籌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社團法人」,目前業經內政部2015年4月28日台內團字第1041402917號函准成立籌備會,並積極對外公開徵求會員,歡迎畢業的法律學院校友積極加入(詳請點選下附的公告及入會申請書):

一、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籌備會公告(補充會費說明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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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會員入會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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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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