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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時調整自己的壓力水準,增進好表現
發現自己最近越來越容易疲累,事情越累積越多,但是效率又一直提昇不起來嗎?你的壓力可能正在呼喚你,生活需要做一點調整了。
越努力,越挫折的陷阱
當我們花越多時間在工作、讀書,但是卻發現自己的成效越來越讓自己不滿意的時候,先別忙著檢討自己。因為,有可能不是你的錯。
適當的壓力被證明能增進表現,可是,當我們長期處在壓力底下時,身體會變得容易疲累,容易生病,同時,認知功能也會因為壓力而下降。認知功能下降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我們變得比較難專注,理解能力、記憶力也會因此受到影響。這時,如果沒有先適當的減壓,那很容易讓我們事情越做越挫折。這個挫折的感覺會進一步累積成更多的壓力,形成一個負面的循環。
因應壓力的方法:先分流
壓力有分成兩種,一種是基於成長的需求的壓力,另一種則是因為我們的思考模式而帶來的壓力。前者可以說是人生必要的壓力,後者則往往是不必要的。
成長帶來的壓力,通常會在我們要做一些新的事情、新的改變、難度更高的事情時出現。這樣的壓力,意味著我們碰到了自己目前舒適圈的邊界,因此不太確定自己做不做得到,也不確定結果如何。這些壓力通常也會跟對我們來說重要的人、事、物有關,就像是即將展開一場重要的旅程,心情都會有點忐忑。
思考模式帶來的壓力,則比較像是我們大腦在危險時習慣用來鞭策自己的一種模式。只要我們的大腦覺得受到了威脅,例如可能會丟臉、可能會失望、可能會覺得讓別人失望等等,那麼往往就會啟動一些固定的思考模式。有些思考模式會不斷地要求自己要更好,有些思考模式會不斷地拿自己跟別人做比較,有些思考模式則會把自己批評的一無是處。這些思考模式,有的是我們從過去的環境中學到的,有的可能在某些時候對我們產生了一些幫助。這種壓力,比較像是大腦用來保護自己的一種機制。
成長的壓力:找出價值,穩健前行
面對成長的壓力,我們可以試著把注意力從「這件事情有多難」,轉移到「這件事情的價值對我是什麼」。試著靜下心來,想一想自己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我對這件事情的在意,是否反映出了一些我重視的價值觀?問問自己,我此刻願意為了這些價值,承受多少的壓力?不管當下願意承受的壓力多大,都代表了我們正在往一個我們想要的方向前進,只是步伐大小的差距而已。方向對了,比速度還重要。
另外,也需要特別關注自己的身體。身體是否有得到休息,會直接影響到我們能夠承受的壓力。身體需要的休息,因活動而異。需要多動腦的任務,我們的身體需要的是增加活動量;需要體力的任務,我們的身體需要的則是能安靜的修復。
思考模式的壓力:專注在可行性,拉開與負面信念的距離

思考模式帶來的壓力,是來自於一個運行已久的保護機制。因此,很容易讓人深陷其中,把事情越想越糟。這時候,需要我們可以適時地拉開與這個思考模式的距離。
首先要做的,是試著去覺察自己在有壓力時,大腦都會開始編織哪一種可怕的故事(例:我會被社會淘汰、我會讓所有人失望、我永遠都做不好)。當發現大腦又開始這樣運作了,不需要去刻意反駁,也不需要刻意去說服大腦。先退一步,感謝它又開始保護我們了。接下來,問問自己,如果我們完全相信這個故事,那會帶來什麼結果?是否能帶來一些對現況有幫助的行動?或者只是徒增負擔?就像是面對一個過度保護,但是越幫越忙的朋友/家人,我們只需要接受他們的善意跟有幫助的意見,但是可以溫和地拒絕他們插手我們的人生。
其次,我們也可以練習跟這些內在的想法/感受拉開距離。試著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呼吸,看看四周,聽聽環境裡的聲音,動動身體。讓自己的注意力可以從內在回到此時此刻,讓自己從思考的高空中重新「著陸」。
結語
如果想了解更多因應壓力的方法,以下是心輔室幫同學們收集的一些資訊,歡迎參考。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請參考心輔室的服務內容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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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種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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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民事法導論 | 溫彼得 | 民 | U |
110年度出國交換口試甄選時間及地點通知
院辦國際交流中心 敬上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110年新聘教師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擬徵聘「行政法領域(科技法、能源法優先)」、「民事實體法」等科目之專任教師(含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有意申請者請於民國110年2月22日下午5點前將相關資料備齊送達臺大法律學院專案辦公室(如為郵寄應於上述時間前送達本院),法律學院地址:106 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電話:(02)33668909。
應徵者資格
一、應徵人員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所定之資格;
二、應徵者應具有法學博士學位;
三、應徵者於申請時尚未取得博士學位者,申請時應出示有權單位所開立之申請者可能在110年7月31日前取得學位之證明文件。
應備資料:
一、身分證明文件;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三、學經歷簡介(請以中文撰寫);
四、擬擔任教學之科目,並檢附課程講授大綱(包括課程概要、講授進度表、參考資料等),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曾講授該課程之證明、就此領域曾發表之著作、或曾修習相關課程之成績證明等;
五、曾任教職之證明文件影本(新任者請附研究所學業成績單);
六、歷年著作目錄表;
七、三年內代表著作(請指明並僅限一種、同時需註明字數)及五年內參考著作,各一式五份;代表著作應為民國107年8月1日以後通過之學位論文,或民國107年8月1日以後發表於有健全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刊物或出版機構所出版之相當於學位論文程度之學術著作。參考著作應為民國105年8月1日以後之著作。
代表著作係以中文寫作者,請附三千字以內論文要旨;若以外文寫作者,請附一萬字左右之中文摘要。
八、三千字以內之自傳。
九、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新聘教師應徵者資料表(請至法律學院網頁下載,http://www.law.ntu.edu.tw)書面及電子檔案(電子檔寄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