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4

2014.5.3 「氣候變遷下的永續環境治理(四):氣候變遷立法圓桌論壇」紀要:開場致詞

本次的氣候變遷立法圓桌論壇,由臺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主任葉俊榮教授主持,並發表開場致詞。


        葉俊榮教授認為:在各種議題的立法中,氣候變遷立法的特殊性在於,氣候變遷議題的規範化一大半是在國際場域進行,透過國際上簽訂的公約、議定書,以及每年舉行的締約國大會,逐漸累積成果。而締約國對於是否簽署、是否遵行國際公約及議定書,在內國常常發生政策爭議。


        氣候變遷國際層次的規範與談判往往牽動、引領、推促內國的立法進展。但國際上有些國家的氣候變遷立法起步較早,例如日本與瑞士,透過氣候立法表現出凝聚的國民意志以及積極的國際參與,而非只是被動地遵守公約及議定書的義務而已。特別是具有中立國傳統而較不積極加入國際組織的瑞士,早期仍然透過氣候變遷立法宣示與國際共同對抗氣候變遷的決心,值得臺灣學習。


        臺灣並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締約方,在國際上參與氣候變遷議題的機會較少,已經缺少來自國際的立法壓力。而即令在內國面對許多呼籲,臺灣的立法者仍遲未立法,政府的氣候變遷政策始終「虛無因應」、一片空白。


        葉教授希望:數年來在法律學界累積的氣候變遷議題研究量能,到了今年能夠有所轉化;本次的圓桌論壇目的不只是從事氣候變遷立法的研究與討論,更要在不久的將來為臺灣產出一份富有研究基礎與學理思考的氣候變遷立法草案與政策白皮書,並且積極從事遊說、推動立法。為臺灣的氣候變遷治理與國際參與實質貢獻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