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4

2014.11.21 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二十)會後紀要

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二十)

講題:氣候變遷的治理模式:科學與技術的整合思維

時間:2014/11/21(五)12:30~14:0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實習法庭

主講:高仁川助理教授(臺北大學法學院)
主持人:葉俊榮講座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與談人:周桂田教授(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林子倫副教授(臺灣大學政治學系)

                                         

         本次講座中,高仁川助理教授首先拋出問題,「在面對氣候變遷的治理中,為何要特別談科學與技術的思維?」高助理教授舉近來食安管制與高雄氣爆案件為例,說明於探討法制問題時,甚至是在政治決策上,我們甚少談到科學層面的問題,而不免流於意識形態掌控。在氣候變遷此跨領域的議題上,更需有不同學科思維的刺激,以及在各領域的典範人物投入研究。針對科學的必要性與反省,高助理教授提到,對於過往科學於決策上的幫助、立法、行政或司法審查過程中往往採取尊重的態度,例如行政法中的判斷餘地理論。然而,科學驗證亦可能產生分岐,行政機關在決策中面對分歧時該如何因應;法院總以尊重的態度面對決策上科學的領域,會不會使行政機關藉科學之名,將決策的過程與結果套上不可質疑的金鐘罩,都是重要的問題。


       高助理教授認為,行政機關不應獨佔科學的排他發言權。法院雖不能取代行政機關作出決策,但仍應確保科學於行政機關決策中扮演合理、合法的角色,而非對科學領域撤守不管。而在技術的反省上,高助理教授提到「碳洩移」的問題,商品製造過程的碳排放行為逐漸從已開發國家轉移至開發中國家,此種跨國影響,若僅在一國內立法管制,或僅讓少數國家研發潔能技術,將難收成效,所以對於環境潔能技術、設備的擴散上,相關立法與政策工具等,應如何提供經濟誘因與管制壓力,促成技術研發的擴散,亦值得深入思考。


        高助理教授最後總結,氣候變遷治理涉及經濟學、行為科學與技術創新移轉等研究,不宜忽略或脫離此議題,儘管立法與決策上迫切需要科學,但目前科技變遷與能源相關研究仍不足。
                                            

與談人周桂田教授指出,行政機關於決策中常成立專家委員會,提供科學知識幫助決策,但如同高助理教授所提到的,科學本身以及專家在檢證上皆可能有分歧,對此,周教授主張,科學的專業及其內含的價值觀皆必須受到檢視。換言之,在科學爭議中,我們不僅必須進行科學層面的檢證,也需進行倫理與價值的判斷。此外,亦可立法引入「公民參與決策」的條款,在決策上把台灣一直有的「against expert」的能量引入決策先端。
                                                          

 

與談人林子倫副教授則點出了科學與當代社會發展的矛盾:科學技術常造成汙染,為解決污染,我們亦得從科學中找出答案,而當我們再次過度依賴科學時,則可能再造成其他問題。林副教授舉例,伊波拉疫苗因廠商認為無利可圖,而研發緩慢,這一點反應了利益本位的治理模式可能成為技術開發的阻礙。而回應周教授所點出的對專家、科學的不信任之問題,林教授則認為,我們亦可思考,是否可以用公共討論、意見交換,以「More democracy」稍解科學上的不確定性。
      

本次講座中學者及聽眾提問踴躍,所提出的問題包括台灣現在對碳封存技術上的問題與困難應如何解決;以及司法對行政、科學的尊重態度,是否已顯現在例如環評等其他決策領域中等。對此,高助理教授回應,在碳封存技術上,台灣目前雖已有試驗性的計畫,但因所需的技術與資金龐大而仍有阻礙;對於在環評等領域中法院是否特別尊重行政之問題,高助理教授認為司法已開始往與科學與法律對話的方式邁進。


        講座主持人葉俊榮教授最後總結,點出今日高助理教授演講的兩個主要面向:科學技術於決策中的正當性基礎如何強化、提高?以及氣候變遷下的技術轉移應如何發展?葉教授指出氣候變遷治理下「國家本位,利益導向」的隱憂,常表現在技術開發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上:因一國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在政策上從開放走入特別保護。同時葉教授也延伸林子倫副教授的「More democracy」看法,認為這一點可發展為「More science in democracy,more democracy in science」,科學與公共討論之間不應由一方取得主導地位,而必須持續互動並對話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