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學生短評精選-黃麗竹

*本文為回應10/12中華經濟研究院蕭代基院長<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我國施行碳稅可能產生問題之探討
科法一 r98a41027 黃麗竹
前言
「綠稅」是這次演講中蕭院長極力主張的政策。而綠稅中的「碳稅」,與「碳排放交易」兩制度,在環保意識覺醒的現今,皆為世界許多國家實施節能減碳政策重要的工具。惟兩種制度各有其擁護者,何者最適,至今爭論不休。
蕭院長極有創見地提出了「碳稅先行10年,碳排放交易後行」的策略。其依據Weitzman定理來說明「短期應以稅為減量工具,長期以總量管制為工具,以降低經濟效率損失」。如此的作法,以經濟模型來看,相當有說服力;不過實際上的運作,不可能總是像模型一般順利。雖然原則上我贊成這項策略,但是關於碳稅,仍有以下幾點疑慮。
 
對碳稅的質疑
1.      能源稅、環境稅與碳稅之間的關聯與差異
演講過程中,院長多次交替使用能源稅、碳稅等名詞,讓人有些困惑。直到後來才說明了其將之分為「能源稅」及「環境稅」兩大架構。但由此引發了疑問:將「碳稅」(即對CO2排放量課稅)置於「環境稅」之下,而院長又說對使用能源課稅其實就等於對溫室氣體課稅,如此一來,不是有對同一客體重複課稅之嫌?
2.      課稅對於碳排放減量真的有效?
施行能源稅,能源價格提高,除了主要能夠降低人們使用能源的誘因外,確實
能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但此為「間接」而非直接的效果,對於減碳的「量」力道是否足夠,值得探討。如果說能源稅主要功能本來就是「節能」,「減碳」則須由碳稅來實現,但其實效果還相當不確定的。因為碳稅從價格面而非數量面來管制。蕭院長說「課稅事實上就等於無限制出售排放權」,那這豈不表示雖然廠商有經濟誘因減少碳排放量,但如果對其來說排放所獲得的利益大於繳稅的不利益,則課稅的結果還是無法像碳交易一樣來的明確?
3.      討價還價而來的最適稅率?
演講後的課堂討論中,蕭院長坦承,其實所謂每公斤課的碳稅價格都是依靠「bargaining」而來的。最適稅率無法單純從經濟模型中知,因此需要政府與其他民間團體部門協商;而每個人提出的稅率不但不會相同,還都會各具理由。例如蕭院長剛開始提出極高的每公斤兩千元價格,目前降到一千,而在〈經濟衡論〉(2008.10)專訪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文章中提到他以IPCC資料每公斤20~50美金為依據,認為台灣應先從10美金開始課徵再逐年往上調整。由此可看出稅額協商可能面臨各執一詞的情況,遑論背後還可能有利益團體因利益分配而操弄的問題。
4.      對誰、對什麼課碳稅
這也是令我相當困惑的一點。蕭院長的簡報中(碳排放交易機制建置之研究期末報告98.9.25 p.41)提及碳稅徵稅對象「全面」,是指工業部門而言又或是全國人民大小商家?如果是連住家單位都課徵碳稅,那麼是以何種標的為課徵的目標呢?住家的碳排放量如何測量?將之加諸於水電費之上?
又如果只將碳稅限定施行於產業界,會不會是一種不公平呢?產業界各廠商的碳排放量又是如何測定?抑或是非用測定碳排放量方法而是直接將碳稅加諸於所產出商品之上,那進出口產品是否應課徵?會不會與別國重複課徵?
5.      實際實行的困難
除了制度面設計有其困難外,實際施行時也有其問題。首先在申報方面,蕭院長說「誠實申報」,有助於課稅資料的建立,並於其簡報中也肯認如此能為將來碳交易市場資料之前導。但從屢屢被揭露的逃漏稅弊案可知,利益往往引發逃漏稅,何況是碳稅如此龐大之金額?
再者,相較於碳排放市場能自由交易排放量,碳稅強制加諸於所有廠商之上,容易引起反彈。最令人掙扎的,就是上課同學們對於碳稅可能造成廠商被迫轉型甚或因而倒閉引發失業潮的問題。我國憲法明文保障人民財產權及生命權,所以我認為一定要有完整配套措施保護其權益才可施行。
另外,雖然目前我國似乎不承認所謂「環境權」的概念,但根據憲法第22條以及目前國際對環境問題日益關切之發展趨勢,環境權將來極可能成為人民之重要權利。那麼,有人有可能據此對政府請求,或對抗廠商,權利衝突發生時,孰輕孰重?
 
結論
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的公平性,以及其可能帶來之多重紅利,碳稅施行的願景相當吸引人。相對於目前我國國內碳交易市場太小,而如何與國際接軌的制度尚未建立,也需長久時間才能建立。因此我贊同蕭院長碳稅先行的政策,但不能因此忽略上述問題,必須儘量建立完善配套措施防範之。
    另外,除了關注產業界的節能減碳,其他如住家、學校等地方也應納入考慮,但是我認為以課稅以外方式應較為可行。以自身為例,現在住宿的地方是以購買電力卡的方式計算電費,且一度電價錢3.7元,為住家用電相當高的層級,因此用電習慣和以往住校內宿舍真的大不相同。基於「使用者付費原理」,調高電價或省電折扣應該能夠達到使民眾節約使用能源的效果。
 
 
參考資料:
http://www.tri.org.tw/oil/file/article22-971029.pdf 能源稅碳稅及碳權交易制之整合 梁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