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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臺大法律學院刑法中心

時間:2017年3月6日下午3:30至5:30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第一會議室

主講人:Prof. Dr. Mark Zöller(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院)

口譯人:薛智仁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與談人:王效文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吳俊毅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許恒達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古承宗副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可抵大學及碩博演講學習時數

簡介:

臺大法律學院刑法中心將於三月六日(一)下午3:30-5:30於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舉辦一場學術演講。主講人為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院教授Prof. Dr. Mark Zöller,他同時是德國恐怖主義刑法專家。此次演講題目為「以刑法對抗恐怖主義–從恐怖組織到資恐的入罪化」,並邀請王效文、吳俊毅、許恒達與古承宗教授與談。

自從2001年的美國911恐怖攻擊之後,德國立法者陸續增訂一系列新的犯罪構成要件圍堵恐怖主義,這些犯罪構成要件的特徵便是不斷地將刑罰前置化,構成了對法治國刑法原則的重大挑戰。對臺灣而言,德國恐怖主義刑法的發展,不但有助於理解2016年立法院通過的「資恐防制法」的立法疑義,更重要的是,可以使我們看到德國刑事政策的發展趨勢,在借鏡德國法時能有所反思。

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1TdsSXrNNH1VOoDU2

專題演講題目:司法の福祉化と福祉の司法化司法社福化與社福司法化)
時間:106218日(六) 10:00-12:00
地點:霖澤館7F 第一會議室
 
主持人:李茂生教授
口譯:謝煜偉 副教授
主講者:丸山泰弘准教授(日本立正大學、2016年度守屋研究奨励賞受賞者)
與談人:金子充准教授(日本立正大學)、岩切大地准教授(日本立正大學)
 
主辦單位:台大法律學院、台大刑事法學中心
*本活動無須報名,歡迎參加。
*可抵服務二、碩博士學習時數。
時間:11月19日 下午14:00~17:00
地點:台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 1301多媒體教室
主持:金孟華助理教授(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
主講:Sarah Chu資深科技顧問
(紐約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 Senior Forensic Policy Advocate)
主辦: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台灣刑事辯護協會
協辦:台灣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

時間:2015年4月27日(星期三) 8:40-16:3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法1402(A會場)、法1302(B會場)

主辦: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活動聯絡人: 林育賢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講 者】:
李茂生 /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講座時間】:
4月23日(六)晚上6:30~9:00
(6點入場,6:30準時開始)

【講座地點】:
台灣大學法學院萬才館一樓階梯教室
位置圖請參考:https://classicsintro.files.wordpress.com/2011/03/map2.jpg

【人數限制】:
150 位
(以網路報名為優先,若有名額可開放現場報名)

【主辦單位】: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共同主辦】: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本課程免費入場】
相關支出歡迎自由樂捐。

【講座說明】:

村上龍在《寂寞國的殺人》的最後寫道:「如果那個十四歲的少年真是兇手,有機會見面的話,我想問問他,當他在寫給警察的挑戰書時,是否認為自己是『透明』的?」。

關於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你我知道的都太少了!
無知,令我們陷入無能為力的恐懼。
無知,令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籠罩著猜忌與懷疑。

對於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你我都有理由去認識它!

邀請您
一同來認識及思考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的成因
一同來設想防止及解決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的方法

報名表連結:https://goo.gl/E5gJAO

  • 主辦單位:臺大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 活動宗旨:鼓勵在學研究生進行刑事法學相關議題之研究,並培養公開發表論文之能力。
  • 活動時間: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09:00~18:00(預計)。
  • 活動地點:臺大法律學院(於四月上旬公布教室地點)。
  • 徵稿辦法:
  1. 對象:臺大法律學院研究所碩博士研究生
  2. 主題:刑事法學(刑事實體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刑事政策等相關領域)
  3.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22:00止
  4. 報名方式:請將姓名、學號、組別年級、聯絡email及手機、報告論文題目、指導教授等資料e-mail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信件標題註明「報名刑事法研究論壇(姓名)」。
  • 發表備註:

各論文發表人需預備報告論文書面資料(篇幅須15000字以上,不超出50頁為度),並自行邀請評論人(碩博士生或專家學者)。請於4/13(三)17:00前將論文書面資料電子檔及評論人姓名系級(單位)寄至上述email,逾期未寄送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緣起

2015年2月,立院修正《刑事訴訟法》第420條,修正「再審之新證據」之概念,新法刪去「確實」二字,並增列「新事實」,同時明定「新事實或新證據」存在之時點,不以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者為限,並規範「綜合判斷理論」,以期避免冤獄。
 
為探討新法之解釋,並瞭解現行實務之運作情況及制度改革未竟之處,爰舉辦刑事再審新法一週年學術研討會。
 
議程
時間 內容
09:30-10:00 報到
10:00-10:20 開場致詞
朱石炎教授
尤美女立法委員
顧立雄立法委員
10:20-12:00 【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
主持人:朱石炎教授
報告人:
陳運財教授〈再審程序之證據調查〉
金孟華教授〈再審案件證據調查之類型化研究〉
評論人:吳燦法官
12:00-13:20 午餐
13:20-15:00 【綜合判斷之範圍與證據結構論】
主持人:朱朝亮檢察官
報告人:
王乃彥教授〈論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綜合判斷」的內涵〉
謝煜偉教授〈從日本法證據構造論的發展省思再審綜合判斷之範圍〉
評論人:林裕順教授
15:00-15:20 茶敘
15:20-17:00 【再審新法後之實務運作情形】
主持人:羅秉成律師
報告人:
李榮耕教授〈再審新制於實務運作之探討〉
陳重言律師〈刑事再審新法週年之實證觀察與評釋- 借鏡德國法與實務之比較角度〉
評論人:薛智仁教授
時間:2016年3月5日(六)
地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多媒體教室1301室
主辦單位: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中心
協辦單位:元照出版公司
 
本文轉載自:http://www.tafi.org.tw/NewsDetail.php?NewsI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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