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置物櫃使用及管理辦法」規定,本學年度院櫃配用方式及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 資格限制
法律學系在學大學部學生、當學年度無使用研究桌之研究生(含碩、博士班)。
雙主修、輔系之大學部學生;科法所一、二年級研究生,不得參與分配。
本學年度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
亦不得參與。
- 院櫃分配流程
整個流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第二階段進行抽籤作業,第三階段現場登記櫃位並繳費。
本學期在學之大學生或無使用研究桌之研究生,欲申請使用院櫃者,請上網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屆時會寄發登記表單之信件)。取得抽籤資格之同學,將於現場登記日前取得一抽籤序號。於現場登記當日,其得依序選擇登記任一閒置之櫃位,直至完全無櫃位為止。
- 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
- 欲申請使用院櫃者,請於9/12(五)10:00至9/17(三)23:59為止,上網登記使用意願(屆時會寄送登記表單之信件),以取得抽籤資格。為確保其他同學之權益,逾時即不予受理。
- 若登記人數大於院櫃數,住宿於研三舍(國際青年宿舍)者,其分配順序將劣後於其他申請者。
- 相關登記事項(學號、姓名、手機、是否住宿於國青)皆應填寫完全,未填寫完全者不得參與抽籤。系辦公室將於9/18(四)公布取得抽籤資格之名單。
- 進行抽籤作業
系辦公室將於9/23(二),將取得抽籤資格名單,以Excel亂數隨機分配,使每位同學取得一抽籤序號。並將於同日公布電腦抽籤結果。
- 現場登記櫃位並繳費
- 辦理時間:10/1(三)。
抽籤序號 |
開始叫號辦理登記時間 |
1-100號 |
下午12點30分 |
101-200號 |
下午13點30分 |
201-300號 |
下午14點20分 |
301號以後 |
下午15點00分 |
- 辦理地點:霖澤館三樓1301多媒體教室。
- 攜帶學生證實體正本及資料表:請同學攜帶學生證實體正本及已填妥之資料表,以利查驗、登記作業之進行。
- 代為登記者,亦須攜帶申請使用院櫃者之學生證實體正本。
- 空白資料表與抽籤結果同於9/23(二)寄出,或請同學於10/1(三)至登記現場1301教室領取,惟數量有限,仍請同學自備為宜!
- 辦理方式:
- 查驗學生證實體正本、繳交資料表後即可登記,選定櫃位後,請確認投影機螢幕與自己所選櫃位是否相符。
- 確認選擇之櫃位無誤後,請同時繳交管理費50元,並取得繳費存根聯,其後始可離開。
- 遲到或資料不齊全者之處理方式:
- 未於該抽籤序號登記時間內準時到場登記者(即叫號3次仍未到場),登記櫃位之順序將排至所屬時段之最後。須待該時段所有準時到場之同學登記完畢後,已到場之遲到同學始得進行登記,其登記順序亦依抽籤序號大小決定之。
- 未於各序號安排辦理登記時段內到場登記者(如1號於101-200號登記時段始到場),仍須待該時段所有準時到場同學登記完畢後,始得進行登記。故請同學務必於所屬登記時段內準時到場登記!
- 資料不齊全者(即未攜帶學生證實體正本或資料表填寫不全),若於各序號安排辦理登記時段內備齊者,處理方式同(1),若逾越該辦理登記時段仍未備齊者,處理方式同(2)。
- 現場更換櫃位:
- 現場登記當日為確保其他同學權益及作業流暢,於各序號安排辦理登記時段結束前,僅提供一次換位機會(只能換到尚未被選擇之櫃位),逾時即不再開放!
- 請欲更換櫃位之同學,確認已繳交管理費50元,並取得繳費存根聯後,再行申請更換櫃位。
- 現場分配結果:10/2(四)將公布院櫃現場登記分配結果。若有剩餘櫃位,亦會於同日公告之。
- 剩餘櫃位處理
若上述分配流程結束後,仍有剩餘之院櫃櫃位,屆時將另行公告,開放同學至系辦公室登記,依到場先後順序進行分配至無空位為止。
三、交換櫃位
- 至院櫃全數分配完畢後,始開放同學交換院櫃櫃位,系辦公室屆時將另行公告辦
理交換之日期。
- 欲申請交換櫃位者,須由均有院櫃之雙方,攜帶各自的學生證實體正本一同至系辦公室登記交換。
四、結果公告
上述交換櫃位作業結束後,系辦公室將另行公告院櫃櫃位最終分配結果。
法律系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