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0

【公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114年度院櫃配用

依「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置物櫃使用及管理辦法」規定,本學年度院櫃配用方式及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 資格限制

法律學系在學大學部學生、當學年度無使用研究桌之研究生(含碩、博士班)。

雙主修、輔系之大學部學生;科法所一、二年級研究生,不得參與分配。

本學年度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

亦不得參與。

  • 院櫃分配流程

整個流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第二階段進行抽籤作業,第三階段現場登記櫃位並繳費

本學期在學之大學生或無使用研究桌之研究生,欲申請使用院櫃者,請上網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屆時會寄發登記表單之信件)。取得抽籤資格之同學,將於現場登記日前取得一抽籤序號。於現場登記當日,其得依序選擇登記任一閒置之櫃位,直至完全無櫃位為止。

  • 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
  1. 欲申請使用院櫃者,請於912(五)10:00917(三)23:59為止,上網登記使用意願(屆時會寄送登記表單之信件),以取得抽籤資格。為確保其他同學之權益,逾時即不予受理
  2. 若登記人數大於院櫃數,住宿於研三舍(國際青年宿舍)者,其分配順序將劣後於其他申請者。
  3. 相關登記事項(學號、姓名、手機、是否住宿於國青)皆應填寫完全,未填寫完全者不得參與抽籤。系辦公室將於918(四公布取得抽籤資格之名單。
  • 進行抽籤作業

系辦公室將於923(二,將取得抽籤資格名單,以Excel亂數隨機分配,使每位同學取得一抽籤序號。並將於同日公布電腦抽籤結果。

  • 現場登記櫃位並繳費
  1. 辦理時間:101(三

抽籤序號

開始叫號辦理登記時間

1-100號

下午12點30分

101-200號

下午13點30分

201-300號

下午14點20分

301號以後

下午15點00分

  1. 辦理地點:霖澤館三樓1301多媒體教室
  2. 攜帶學生證實體正本及資料表:請同學攜帶學生證實體正本已填妥之資料表,以利查驗、登記作業之進行。
  • 代為登記者,亦須攜帶申請使用院櫃者之學生證實體正本。
  • 空白資料表與抽籤結果同於9/23(二)寄出,或請同學於10/1(三)至登記現場1301教室領取,惟數量有限,仍請同學自備為宜!
  1. 辦理方式:
  • 查驗學生證實體正本、繳交資料表後即可登記,選定櫃位後,請確認投影機螢幕與自己所選櫃位是否相符。
  • 確認選擇之櫃位無誤後,請同時繳交管理費50,並取得繳費存根聯,其後始可離開。
  1. 遲到或資料不齊全者之處理方式
  • 未於該抽籤序號登記時間內準時到場登記者(即叫號3次仍未到場),登記櫃位之順序將排至所屬時段之最後須待該時段所有準時到場之同學登記完畢後,已到場之遲到同學始得進行登記,其登記順序亦依抽籤序號大小決定之。
  • 未於各序號安排辦理登記時段內到場登記者(如1號於101-200號登記時段始到場)仍須待該時段所有準時到場同學登記完畢後,始得進行登記。故請同學務必於所屬登記時段內準時到場登記!
  • 資料不齊全即未攜帶學生證實體正本或資料表填寫不全),若於各序號安排辦理登記時段內備齊者,處理方式同(1),若逾越該辦理登記時段仍未備齊者,處理方式同(2)
  1. 現場更換櫃位:
  • 現場登記當日為確保其他同學權益及作業流暢,於各序號安排辦理登記時段結束前,僅提供一次換位機會只能換到尚未被選擇之櫃位逾時即不再開放
  • 請欲更換櫃位之同學,確認已繳交管理費50元,並取得繳費存根聯後,再行申請更換櫃位。
  1. 現場分配結果:102(四)將公布院櫃現場登記分配結果。若有剩餘櫃位,亦會於同日公告之。
  • 剩餘櫃位處理

若上述分配流程結束後,仍有剩餘之院櫃櫃位,屆時將另行公告,開放同學至系辦公室登記,依到場先後順序進行分配至無空位為止。

三、交換櫃位

  • 至院櫃全數分配完畢後,始開放同學交換院櫃櫃位,系辦公室屆時將另行公告辦

理交換之日期。

  • 欲申請交換櫃位者,須由均有院櫃之雙方,攜帶各自的學生證實體正本一同至系辦公室登記交換。

四、結果公告

上述交換櫃位作業結束後,系辦公室將另行公告院櫃櫃位最終分配結果。

 

 

 

法律系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