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26口試當日未交語言成績者不予口試。 2. 12/30公告錄取名單,12/31下午5點請確認是否出國,事後告知放棄者取消往後徵選資格。 3. 1/2公布遞補名單,中午12點確認是否出國。 4. 口試時將再確認志願校與交換期間,錄取後不得變更交換時間或志願。 5. 請提早10分鐘到,口試時間每人10分鐘。詳情請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