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law

admin law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與明治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於去(2014)年11月21日簽訂學術交流協議,兩校成為姊妹校。其後,為深化雙方的學術交流,乃訂於2015年3月13日舉辦「第一屆」研究交流會。由此命名亦可知,雙方預計於將來仍將持續舉辦此類研討會,以提供兩校學者交流的平台。

本次研討會邀請明治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青野覺研究科長、川地宏行教授及其他數位教授等及我校之謝銘洋院長、詹森林教授、沈冠伶教授與會指導與評論,並由我方及明治大學各三位年輕學者(皆為博士生)提出報告,分別探討兩國的民事架構、民事契約及民事訴訟領域。

透過本次交流,雙方對於他國民事法所遭遇之問題點已有更深的認識,且從明治大學教授的評論中,對於我國法制之研究亦能獲取不同的觀察視角。本次交流研討會為「第一屆」,相信未來持續的交流研討,對於兩院甚至兩國的法學研究都能夠有相互切磋、琢磨之效。

015亞洲聯合財務公司學術講座-Adrian Vermeule教授香港亞洲聯合財務公司董事總經理暨行政總裁張炳煌先生係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平日熱心公益,並特別關注臺灣法學發展,其成立「亞洲聯合財務公司學術講座」,提供學術發展之用,並可邀請國際知名學者擔任講師。利用這項機會,本院有幸與中研院合辦研討會,邀請哈佛大學Adrian Vermeule教授來台演講,其於2012年榮獲美國人文及科學院院士,專職領域為憲法及行政法。

演講主題圍繞其去年出版之書籍《The Constitution of Risk》,針對憲法理論帶入新的思維模式,擴大層面看待憲法及其系統風險。教授說明過去兩項立憲主義:預防性立憲主義(Precautionary Constitutionalism)及優化立憲主義(Optimizing Constitutionalism),進一步站在後者基礎上,認為現代立憲主義應當賦予公權力涉入私領域之機會,以保護人民自由不受到侵害,而非僅將憲法條文作為預防獨權的工具。為了支持以上論點,他納入一些關於風險規範的理論,如平衡風險(countervailing risks)及目標風險(target risks)的概念。

在場聽眾於發言時間皆踴躍發言,對於講者理論的實踐及對於是否能成為現今台灣修憲的方向等議題抱有濃厚興趣。本研討會從會前即受到高度詢問度,除了本院學生外,包括政治大學吳秦雯教授及臺北大學高仁川教授,皆帶領學生一同參與,並於會間充分展現學術間的對話精神,不僅系統性了解憲法、自由及風險之意義,更透過比較法方式思考台美差異。本次研討會對於本院推展國際學術交流帶來實質助益,往後亦會持續邀請學者來院演講,也歡迎師生踴躍參與此種學術活動,一同享受知識的盛宴。

Page 106 of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