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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研究所課程所屬組別表
課程名稱 | 授課教師 | 所屬組別 |
新聞與法律 | 賀德芬 | |
法理學專題研究 | 顏厥安 | 基 |
犯罪學專研 | 張甘妹 | 刑、公、基 |
法律史專題研究 | 王泰升 | 民、刑、公、基、財稅、經濟 |
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 | 王兆鵬 | |
管制理論專題研究 | 葉俊榮 | 民、刑、公、基、財稅、經濟 |
行政法專題研究 | 翁岳生 | 公、基 |
比較公法專題研究 | 許宗力 | 公、基 |
美國公法專題研究 | 林子儀 | 民、刑、公、基 |
國際經濟法專題研究 | 王仁宏 | 民、公、經濟 |
經濟法專題研究 | 廖義男 | 民、公、經濟 |
貿易法專題研究 | 羅昌發 | 民、公、經濟 |
資本市場法制專題研究 | 曾宛如 | 民、刑、公、財稅、經濟 |
稅法專題研究 | 黃茂榮 | 公、財稅 |
環境法專題研究 | 李建良 | |
都計法與建築法專研 | 林明鏘 | 民、公 |
民法專題研究一財產法 | 詹森林 | 民、經濟 |
民法與法社會學專研 | 黃宗樂 | 民、基 |
財經法專題研究 | 王文宇 | 民、經濟 |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 | 謝銘洋 | 民、刑、公、基、財稅、經濟 |
刑法專題研究 | 蘇俊雄 | 刑、公、基 |
刑事法學專題研究 | 林山田 | 刑、公 |
刑罰學專題研究 | 李茂生 | 刑、基 |
證據禁止專題研究一 | 林鈺雄 | 刑、公、基 |
稅務行政法專題研究 | 葛克昌 | 公、財稅 |
證券交易法 | 余雪明 | 民、刑、公、財稅、經濟 |
證券交易法 | 曾宛如 | 民、刑、公、財稅、經濟 |
現代民商法專題 | 黃茂榮 | 民、經濟 |
法律社會學專題研究 | 陳聰富 | 民、刑、公、基、財稅、經濟 |
法學科際整合專題 | 蔡墩銘 | 民、刑、公、基、財稅、經濟 |
憲法專題討論 | 黃昭元 | 公 |
法律之經濟分析 | 簡資修 | 民、刑、公、基、財稅、經濟 |
商事法專題討論上 | 徐小波 | 民 |
契約法專題 | 詹森林 | 民、經濟 |
合資金融控股與財經犯罪 | 陳志龍 | |
歐陸法制史專題 | 陳妙芬 | 民、刑、公、基、財稅、經濟 |
勞工法專題 | 焦興鎧 |
讀書會10507網路登記名單公告
各位同學好:
1.已完成線上登記長借105年7月份讀書會組別名單如附件。
2.若對該名單有疑義者,請檢附登記紀錄(如截取報名完成之網頁畫面)及報名密碼(共5碼),
至遲於每個月23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以電子郵件告知系辦公室。
3.請依法律學院學生讀書會借用場地要點準時至院辦辦理現場登記。(要點詳如附件)讀書會組長
須於每個月25日早上9點(本月25日適逢例假日,現場登記時間順延至本月27日早上9點),
攜帶學生證正本及聯絡用手機親至系辦公室。
4.若上述借用流程結束後,仍有剩餘之研討室,將開放尚未現場登記研討室借用之讀書會組長,
於每個月25日下午1點起(本月25日適逢例假日,現場登記時間順延至本月27日下午1點),
至遲於使用場地日前一個工作天之中午12點止,親至系辦公室直接進行現場登記,依到場先後
順序辦理,直至提供之研討室分配完畢為止。 再次提醒同學,請務必詳閱上述「法律學院學生
讀書會借用場地要點」,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讀書會研討室借用相關之時
間規定,感謝同學的配合!
Katharina Boele-Woelki教授--比較法研究困境與挑戰
本次演講以以「比較法研究──困境與挑戰」(Doing Comparative Law Research: Pitfalls and Challenges)為題,由台大法律學院詹院長森林擔任主持人,出席之學者包含臺大法律學院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文宇教授、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王泰升教授、民事法學中心主任沈冠伶教授、商事法學中心主任林仁光教授、陳自強教授、吳英傑教授及台北大學法學院陳榮傳教授等傑出學者。經統計,有超過130位台大法學院師生(含大學部及碩博士班、科法所同學)及校外專業人士報名參與。 詹院長首先代表台大法律學院誠摯歡迎教授來訪,並向聽眾介紹教授現為國際比較法學會(IACL)會長、德國博銳思法學院院長,教授之專長在於比較法、家事法與國際私法等,其創設歐洲烏得勒支家事法研究中心(the Utrecht Centre forEuropean Research into Family Law ,UCERF),並主導歐洲多項家事法之立法,亦曾在荷蘭、南非及美國講學,為比較法學界及家事法學界最具代表性之學者之一。此次教授來訪亦與台大法學院簽訂交換學生計畫,未來本院學生將可申請做為交換學生至德國博銳思法學院求學,對於本院師生進修研究及國際交流深具意義。 教授首先介紹比較法研究之意義,需要經過比較二制度異同後進而做出評價,始能謂比較法研究。因此若僅係翻譯外文文獻而未對文本做出評價,亦不能算是比較法研究。比較法研究的第一步在於選擇比較的對象,此時需要考量者除了法體系間之歷史背景、研究目的等因素以外,更重要的其實係研究者本身的興趣。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議題比較不同法體系之安排,係從事比較法研究最關鍵的步驟之一。擇定比較之對象後,整體而言,比較法研究分為三階段:「閱讀、探索、訪談、諮詢等拓展對於特定議題之了解」、「描述、分析、分類、組織、討論、評價等對於資料之詮釋」及「溝通、呈現等對外之發表」等三階段,而各階段各自有其重要之任務。教授並針對此三步驟深入剖析,提供正確的研究方法。例如:於比較法體系間異同時,如何切割議題,以確保各該議題的不同面向皆經過充分比較;並且,研究者往往會忽略對於異同之處的解釋而直接對於比較結果進行評價,此亦係應盡量避免之問題。 雖然演講時間有限,但教授相當準確地控制時間,深入淺出將比較法學方法論介紹給與會的師生,並留下相當充裕的問題討論時間。本院教授與同學亦針對比較法研究方法發表許多見解,與教授複線討論,氣氛熱烈。而教授亦應詹院長之邀請,介紹博銳思法學院之教學、研究環境,以及申請入學方式,提供相當寶貴之資訊予本院對於出國留學感興趣之同學。在演講最後,教授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應該、如何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將比較法研究與其他領域(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之比較研究結合?此為國際間比較法研究最新探討之議題,涉及研究者如何劃定研究範圍,以及不同領域間之比較研究應如何整合,抑或更根本之問題在於,比較法研究是否能夠獨立存在而有自我意義。此問題亦經在場多位教授與同學踴躍討論,最後圓滿結束此次演講。
6月25日起,因大教室裝修故停止使用,預定9月開學前開放,時間另行通知。
霖澤館(1401室)一間及萬才館(2101、2201、2311室)三間大教室
於期末停課及暑假期間需進行裝修工程,自6月25日起,上述三間大教室將停止使用,
目前規劃於8月底前完工並驗收, 預定9月開學前開放使用
(將另行通知開放時間), 裝修期間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徵求法律系兩棟系館之手繪美術作品
2014 Visiting Scholars
Name | Nationality | Institute | Research Interests | Visiting Period | Faculty Office | Extension |
Moon, Joonyoung | South Korea | Pusan National University |
Jurisprudence, Korea Legal History |
2014/1/6- |
2705 | 55349 |
鄒玉政 | China |
The Law School of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
Administrative Law |
2014/6/2- |
2705 | 55349 |
Salvatore Casabona | Italy | Palermo Univ |
EU Public Law,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aw |
2014/7/2- 09/28 |
2704 | 55302 |
劉計劃 | China |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 Criminal Procedure Law | 2014/11/1- 11/30 |
Room 839,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 | N/A |
錢葉六 | China | Soochow University | Criminal Law | 2014/11/7- 2015/1/4 |
Room 839,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 | N/A |
王秀哲 | China | 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 Constitutional Law | 2014/11/1- 2015/1/31 |
Room 839,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 | N/A |
程國琴 | China |
School of Law, Jimei University |
Taxation Law | 2014/9/1- 10/31 |
2705 | 55349 |
唐琳 | China | 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 | Civil Law | 2014/9/1- 12/31 |
2705 | 55349 |
張龑 | China |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
Philosophy of Law, Constitutional Law |
2014/9/1- 9/10 |
N/A | N/A |
聘僱 工讀臨時工 流程
專業學群總表
「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 招募兼任助理兩名
主旨:招募WTO中心兼任助理兩名
公告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
臺大法律學院「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Asian Center for WTO and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以下簡稱本中心)成立宗旨及目的包括跨領域整合研究(WTO法、國際衛生法、國際投資法與國際仲裁)、提供學生實際參與國際法律事務之機會、訓練學生籌辦國際活動及辯論賽等。
招募對象:對WTO法、國際仲裁、國際衛生法、國際智財法等各種領域有興趣,具有英文能力、法律背景者。
薪資8000元/月。(需另扣勞健保自付額)
工作內容
1.協助本中心執行相關計畫(例如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WHO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Tobacco Control) 參與計畫等協助資料檢索、學習撰寫法律意見書、與老師們共同進行實質研究。
2.參與lunch talk(讀書會;學長姐國考、留學、執業經驗分享)。
3.任法律英文期刊編輯,有擔任主、執編機會。
4.協助研討會相關事項、接待外國學者、協助本中心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有意申請者請提供(1)履歷表與(2)自傳各乙份(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學經歷、自傳內容應包含相關資歷及參加動機等相關資料),載明姓名、系所級、學號、聯絡方式等,於2016年6月8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洪小姐)。合格者,本中心將另通知面談。如有任何疑問,
歡迎電洽臺大WTO中心:02-33663366 #55234或親至萬才館三樓2302室WTO中心。
歡迎至本中心網頁瀏覽http://www.ntu.law.acwh.tw/
日本東北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雙碩士學位申請簡章公告
日本東北大學提供本院碩士生取得東北大學碩士學位之機會,
2017學年4月春季課程,將於6月24日起開放申請。
參與資格:
1. 具臺大法律學院碩士生正式學籍,並已在本院就讀一學期時間以上。
2. 已獲得指導教授同意參與本計劃之推薦信
簡章及申請表格:
本計劃簡章與申請表格請見附檔,亦可至以下網頁下載空白表格
http://www.law.tohoku.ac.jp/english/graduate/entrance_examination/application/
完成申請文件填寫後,於2016年9月1日前郵寄寄達至
School of Law, Tohoku University
27-1 Kawauchi, Aoba-ku,
Sendai, Miyagi 980-8576, Japan
東北大學將接續安排面試徵選。
*本院可補助一次寄送紙本資料之EMS郵資,請索取具臺大統編抬頭之郵局購票憑證向本院國際交流中心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可洽東北大學法學研究科教務辦公室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Fax: +81-22-795-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