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績效獎勵申請須知

(一) 申請案請依各類別(學術專書、學術專章、期刊論文被高度引用、研究計畫管理費總額逾50萬元、學術研究整體表現)分類繳交,請勿將不同類別之申請案合併裝訂。

(二) 學術專書:

每本著作以獎勵一次為限。

學術專書同一年度以提出一部為限。

限本校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為名,在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出版之學術專書。

(三) 學術專章

每篇專章以獎勵一次為限

本項獎勵限人文社會領域可提出申請

限本校人文社會領域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以本校為所屬學術機構為名發表,在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出版之學術專書內之專章。

(四) 期刊論文被高度引用

被高度引用論文限由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著提出申請。

期刊論文被高度引用者係指發表於SCI、SSCI或A&HCI期刊,連續五年被JCR公佈為被高度引用之期刊論文。

(五) 研究計畫管理費總額逾50萬元

每項計畫以獎勵一次為限。

研究計畫管理費係為104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開始執行之計畫管理費累計總額。

整合型研究計畫或群體研究計畫限由總計畫主持人一人提出申請(已核定清單為準);個人型計畫限由計畫主持人一人提出申請。

 

承辦人:

賀毓深 小姐

Email: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電話:33663366-5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