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約用人員徵才公告表 | |||
單位/職缺名稱 | 法律學院 - 幹事 | ||
核准遞補/新增 約用人員日期 |
民國105年12月1日 | 需求人數 | 1 名 |
職缺公告期間 | 民國105年12月1日至民國105年12月5日 | ||
資格條件 | 學歷: □高中職 □專科■大學 □碩士□博士 | ||
語文條件:□無 □相當全民英檢初級■相當全民英檢中級 □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 □日文 □德文 □法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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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技能:■Word ■Excel ■PowerPoint □其他 | |||
特質能力:有英語流暢溝通能力,具溝通協調、服務熱忱並能與人合作之人格特質。 | |||
證照要求:無 | |||
其他條件: | |||
工作項目/ 職務說明 |
1.規劃頂尖計畫執行策略及彙整檢討執行成效: 草擬本院頂尖計畫之年度目標、編列計畫預算、管理執行進度、彙整成果、召開策略會議檢討執行成效。 2.控管計畫預算及執行經費核銷事宜: 控管頂尖計畫之經費執行並協助各計畫案經費核銷作業。 3.規劃執行國際學術與教育交流及合作之相關事務: 國際學人來台申請及接待、其他國際交流相關事務(如校國際化政策推動之執行等) 4.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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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106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法律學院 (辦公室位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會之臺大辛亥校門入口左邊第一棟霖澤館6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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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月薪31621元至33784元 | ||
應徵方式 |
1.檢具文件: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約用人員→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請於105年12月5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法律學院(霖澤館6樓)吳秘書收 2.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幹事。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面試通過即日上班,無法配合者,請勿投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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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 聯絡人:吳秘書 電話: 02-33668905 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 ||
約用人員 履歷表 |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table4/70032.doc 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約用人員→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 |
201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