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本學期研究桌配用方式及相關作業流程以網站公告為準,另檢附「105-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供參。
欲申請研究桌者,請記得於2/22(三)上午10點至2/24(五)下午1點,攜帶學生證正本至霖澤館六樓院辦公室登記,逾時視為棄權。
若有不能到場者,請務必委任代理人。委託他人辦理,須攜帶申請人之學生證正本方得辦理。
此外,請特別注意:本學期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不得申請配用研究桌。
請有上述情況之同學回信告知,俾利後續研究桌分配作業之進行。
再次提醒同學,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及「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相關的時間規定,謝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