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為「113-2研究桌補登記名單」,請所有同學務必點進檢查,若有問題,再麻煩同學來信告知。
- 請已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之同學,將研究桌清空並將鑰匙繳回院辦公室,清空及繳回鑰匙期限將於3/10(一)下午3點屆至,若屆時研究桌尚有未清空物品,院辦將不負保管責任。
- 3/12(三)下午2點開始發放鑰匙,請同學攜帶學生證正本至院辦公室(不論本人或委託他人代理領取者,皆須出示「申請人」之學生證正本),於登記表格上簽名並領取鑰匙,其後即可開始使用研究室。
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款、第6條、第6條之1等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因本學院研究桌資源有限,請各位同學務必妥善運用!
依管理辦法第4條第1款,研究桌限本人使用;第5條第1項則明文獲配研究桌者,違反前條規定而情節重大者,自發現時起取消使用權限,且於下一學年亦不得申請分配。
請各位同學特別注意,不要違反上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