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6學年度起(亦即於民國116年2月舉行之碩士班入學考試),碩士班戊組(財稅法組)入學考試科目「財政法」及「稅法」合併為一考科「財稅法」(共100分),該考科加權100%,並將同分參酌比序科目同步更改為「財稅法」。
2025/11/17
自116學年度起(亦即於民國116年2月舉行之碩士班入學考試),碩士班戊組(財稅法組)入學考試科目「財政法」及「稅法」合併為一考科「財稅法」(共100分),該考科加權100%,並將同分參酌比序科目同步更改為「財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