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清寒學生獎助學金 一、名額:1名 二、獎助金額:10萬元(採兩期撥付,每期5萬元) 三、申請期限:107年10月12日(五)中午12:00 四、申請地點:法律學院霖澤館6樓辦公室9號櫃台 請詳閱設置辦法 (關於政府機構開立之相關證明,之前已申請院其他獎學金有提供該文件者,如果此次來不及申請,可暫不提供。如之前未提供者須備齊文件)。 學生證正面影本需至註冊組或研教組核蓋107-1註冊圖章、檢附操行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