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丁清三先生紀念獎學金」,以「大學部」申請為主,不包括僑、陸、外籍生。 繳交文件除學業、操行成績單、全戶戶口謄本、清寒證明各1份外,必須請申請同學另填「校內用申請書」。 獎學金辦法及申請書,請詳附件。 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於108年2月27日前,將相關文件繳交至大學部李笎儀助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