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學生短評精選-涂若筠

*本文為回應10/12中華經濟研究院蕭代基院長<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全球環境政策與法律專題討論
1012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演講心得
經濟取向的能源政策?
國際法組二 涂若筠 R97A21112
一、前言
在工業革命之後,地球資源被大量開採,許多國家成為經濟大國,當人們意識到資源的有限性時,便上演資源爭奪戰,引起國際情勢的緊張甚至戰爭,即使曾經經歷石油危機,人類依舊不斷開發地球資源,並對環境生態造成嚴重破壞,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災變導致生命財產的嚴重損失,與此同時,人類也逐步邁向能源耗竭的危機。
為了解決能源與環境問題,各國召開多次高峰會,並簽訂相關議定書、條約,不同國家亦提出不同的能源政策,對於台灣的能源政策,蕭代基院長提出了精闢的見解,對於蕭院長的見解,我有贊同與不贊同之處,以下將分別以再生能源之發展與綠色稅制之採行兩部分進行說明。
二、再生能源之發展
生質燃料是再生能源的開發項目之一,當美國大量種植玉米以轉換成酒精時,卻排擠其他糧食作物之耕種面積,導致價格的提升與其他國家的糧食危機,然而,玉米酒精並未帶來應有的效益,其他生質燃料,例如大豆製柴油,甚至排放出更多的溫室氣體,且在製造生質燃料的過程中,也耗費相當多的能源與人力,亦可能造成溫室氣體的排放,依照蕭院長的觀點,在投入生質燃料的開發前,應仔細評估成本效益,才能為之。
生質燃料的開發與否,除了經濟成本與環境保護效果的考量外,另一個重要因素應為糧食危機,從美國大量種植玉米導致小麥價格高漲,並引發以玉米為主食的墨西哥必須以汽車爭奪糧食的緊張局勢,可看出一味發展生質燃料可能帶來的危機,此已可能涉及人權問題,把空間拉回台灣,台灣土地狹小,可耕種面積未如其他國家廣大,倘若一窩蜂種植能源作物,將會排擠已為數不多的稻米耕作,當一國之主要糧食無法自給自足而需要完全仰賴進口時,假若遭到封鎖,則將陷入嚴重危機,因此,維持一定的糧食耕作是必要的,政府在推動開發生質燃料前,亦必須考量攸關人權的糧食問題。
除了生質燃料外,太陽能、風力、水力亦屬於再生能源,蕭院長認為政府所應補貼者係為再生能源科技之研發,而非價格補貼,此頗値贊同,因價格補貼無法使市場進行淘汰機制,再生能源科技之研發則可以保存真正具有效益的科技。
雖然蕭院長強調節能之重要性,對於再生能源之發展似乎有所保留,但面對能源逐步耗盡,開源亦相當重要,對於環境負擔最小的開源更為重要,當科技發展使人類可以充分利用太陽能、風力、水力的再生能源時,將會減少地球環境的負荷,如同電影「搶救地球」所述:「哪一個地方沒有陽光?哪一個地方沒有風力?」位處亞熱帶的台灣,具有充足的陽光,澎湖、恆春等地具有強勁的風力,在高山陡峭之處,亦有發展水力之潛能,當台灣在進行開源時,應考量所擁有的自然資源,並將這些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為最大的利用,政府並應針對這些科技之研發給予相當的補貼。
三、綠色稅制之採行
蕭代基院長認為國家應該課徵能源稅與環境稅,其理論源自於使用者成本、污染者付費原則、雙重紅利(四重紅利)與能源安全,這些新增稅收的所得則可用於低收入戶所得補貼、補貼大眾運輸、取消四種貨物稅、印花稅及娛樂稅、調降所得稅及營業所得稅、改善財政收支並用於研究發展,並根據Weitzman理論,短期以碳稅之課徵為減量工具,長期以總量管制,即碳排放交易為減量工具。
為達到降低碳排放量,綠色稅制與碳排放交易之採行似乎是勢在必行,根據蕭院長的說法,此項政策對於長期經濟是有所助益的,假使高耗能產業無法在此政策下存活,那就只能讓他們出走或倒閉,此為經濟發展所必須之陣痛期。
對此,我卻有所質疑,根據目前的調查,台灣碳排放量之大宗為台塑集團與台灣中油之企業,一個是台灣數一數二的大集團,一個是國營企業,這兩大企業可推估其能夠負擔綠色稅之課徵,然而其他較小的企業呢?當這兩大企業繳稅後繼續大量排放溫室氣體,其他較小企業因無法負荷而出走或倒閉,減少的只是少部分的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卻是上萬個失業人口與其背後的家庭負擔,就如同加入WTO後,農業與其他傳統產業所受到的嚴重衝擊,但政府並未以其他配套措施加以有效輔導,受到最大衝擊的是這些原本就收入不豐的人民,也因此可以看到許多國家的農民與受衝擊之勞工對於WTO與其政府之大規模抗議活動,當政府努力與國際接軌推行綠色稅制之時,是否又對中小型企業造成另一波打擊?政府若沒有足夠的配套措施,所侵害的是這些人的工作權與生存權,這難道是為了未來經濟前景所能夠犧牲的?這場遊戲似乎也只有資本主義與大財團才玩的起。
這些綠色稅之課徵者如為中央政府,稅入又該如何分配給地方政府?是否應該由受到較多污染的縣市獲得較高的分配?若課徵者為公司營業登記地,所多大企業之登記地為台北市,但很明顯的,其工廠與污染之排放地為高雄地區與雲林地區,這豈不成了「稅留台北,污染留給高雄與雲林」的荒謬窘境?
除了國內本身的失業問題外,當這些產業無法在國內生存而出走到其他開發中國家或低度開發國家時,亦將對該等國家造成污染,而溫室氣體之排放也不過是從台灣改到其他國家而已,全球總體排放量並未因此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系具有全球性的,當許多已開發國家紛紛採行綠色稅制與碳排放交易時,企業便紛紛前往開發中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減少的只是某單一國家的排放量,溫室氣體之總體排放量依舊未減少,難道這就真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嗎?或者又只是駝鳥心態的眼不見為淨?真正受害的卻是那些開發中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之人民,且當氣候變遷造成極端災變時,這些國家又會受到嚴重的衝擊,其所需要的復原時間又比已開發國家長久,這又成了已開發國家對於開發中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之侵害,一種資本主義大國之遊戲,假如此種政策只注重單一國家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而未重視溫室氣體的全球排放量,那似乎是過於狹隘了。
四、結論
每一項政策之制定,必須考慮許多面向,不應以單一面向決定政策之全部,政府應該有全面性之考量,這才是負責任之政策。
能源政策之推行對於現今與未來之環境保護具有相當大的重要性,但在制定能源政策時,似乎不應該只重視經濟取向,政府應該重視被犧牲者之人權,採取配套措施或相關的社會福利政策,亦應評估對於其他國家之影響,從全球宏觀的角度來思考,因此,能源政策之制定,除了經濟取向外,還必須加入人權取向、社會福利取向以及國際環境取向。
一項政策之推行會造成數十年之影響,可以想見不良的政策會帶來多麼可怕的後果,受害最深的往往是無法參與決策之人民與後代子孫,國家在制定並推行政策時,應該經過深思熟慮與通盤考量,期望台灣能夠有更完善、細膩的的能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