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學生短評精選-黃如璟

*本文為回應10/12中華經濟研究院蕭代基院長<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能源、碳與地球人的世界       B96A01014法學三黃如璟
A. 節能VS減碳?
「我們在念書的時候,課本上就寫說再過五十年,能源就會被消耗殆盡。現在,我想你們的教科書上應該還是這樣寫著,『再過五十年,能源就會被耗盡』,你看因為人類一直不斷地尋找新的能源……」蕭院長說著。這時的我,腦中不禁想起幾個畫面:曾經看過的一部紀錄片,那是關於台大學生組隊到澳洲參加太陽能賽車大賽。在片中有來自世界各地的隊伍,各個專精的好手們,都卯足了勁,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最省能的技術、設計最輕巧地太陽能車。賽程中,他們每日都要精準計算出可以吸收最多太陽能的時刻出發,並在沿途忍受著澳洲特有的蚊蠅騷擾、熾熱難耐的高溫,以及一整天待在特殊而非人體工學的座椅上。
在長江三峽大壩的興建中,我去過了一次,我驚嘆於中國大陸為了養活那上億的人口,為了生產全世界的食衣住行、為了成為世界金融老大,所做的犧牲。所犧牲的是千年古蹟、中華文化的遺跡、還有成千上萬被迫離開老家、被逼著遷村的居民。
        不論那些經濟學者、科學家、政治人物在國際會議上對於「節能減碳」這四自政策如何詮釋,從太陽能賽車手的汗流浹背、長江三峽淹沒的古都……,都可察覺到,雖然過了五十年人類還有能源可用,人類總還可以找出新的替代能源,但那過程總是非常艱辛的、是耗時的、而更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所謂的新科技、新技術都是個未知數。
        因此當院長最後說「節能優先於減碳」時,我深表贊同。因為一旦明白能源的取得在未來只會更加不易時,就不難理解蕭院長所謂「節能」的重要性了。尤其在能源依存度接近百分之九十九的台灣,大部分的能源都是靠進口而來時。另一方面如果未減碳而過度地消耗能源,豈不是使得。
 
 B. Carbon Tax VS Cab and Trade?
        從綠色稅制改革到碳交易市場,蕭院長主張台灣應先徵收碳稅,也就是能源稅,當管理機關取得足夠的相關資料,知道大約各個產業、不同區域碳的排放量後再漸進式的採行現在某些已開發國家中已在採行的碳交易市場。
        根據蕭院長的分析,台灣現行碳稅制度,一方面反映代際間的外部性(intergenerational externality),也就是使用者成本,由於大多數能源屬於不可再生的耗竭性資源,這一代的使用量會影響下一代的使用量;而另一方面則反映在人類使用能源對於環境所造成的損害。除此之外,它還能夠達到至少雙重紅利的好處,第一為促進環境保護、能源的節約利用;另一則為財政中立原則。
C. 碳稅的訂定
今天蕭院長演講中提到對於碳稅的訂定,其實一個bargaining的過程,覺得很有意思,因此在今天聽完演講後,特地上網查了相關的資料,很好奇台灣還有世界各地相關政策的發展狀況。
碰巧的是,就在今年四月二十八日,高雄才剛通過「碳稅徵收自治條例」,條文中規定,「本市境內經營營利事業,每年排放二氧化碳1萬公噸以上者,都應向稽徵機關申報繳納碳稅;由於碳稅屬於特別稅,課徵年限為4年。條例訂定的稅率為每年排放200萬噸者,每公噸課徵50元,超過200萬噸者採累進稅率,最高每年課徵7億元。」根據新聞指出,該條例施行,高市每年可增加28.8億元稅收,包括中鋼、中油、台電就佔了28億元。
可見得高雄市就是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課稅的,超過一定額度的二氧化碳就累進。另外其他國家的做法,則是以化石源料為燃料所產生的CO2排放量為課稅的稅基,以各種能源的「含碳量」之多寡來決定稅率,含碳量高的能源課以較高的稅率。他的好處在於除了可以減二氧化碳的排放,更可以課稅的手段,增加高含碳量能源的使用成本,透過價格機能來減少高含碳量能源的使用量。
D. 中央vs地方
    目前台灣包括花蓮縣、雲林縣都已制定碳稅課徵自治條例,但中央政府財政部、經濟部反對,至今均無法施行。這是目前國內的情形。有趣的情況是,若從世界(聯合國)政策的角度來看,也出現了「地方想要,中央猶豫」的情形。
  ICLEI(地方環境行動國際委員會,全世界最大的城市聯盟,台北縣市和高雄市有加入),才在上個月在波瀾的波茲南召開,還故意挑在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隔壁開,目的就是要對聯合國施壓,要求聯合國會議協談代表,就爭議事項儘快做出協定。所謂地方勢力,就是以「城市」做為減碳的主體,他們主要是以減量為目標。但是同樣的,並不是強制規範。
  除了減量,最令人驚奇的是英國的例子,由於英國政府是在2010年開始,只要超過一定使用量便徵收碳稅,因此有NGO便邀請34個地方政府,一起試行模擬碳交易,以強制減碳5%,未達成者要像其他城市買排放權。而碳價是由市場喊價來達成的。英國的做法和蕭院長所提倡的先徵碳稅,再逐步朝向碳交易市場比較起來似乎很不一樣,不過因為有許多細節技術上的操作和概念是不相同的,我並未仔細比較。
 上述的資料正好可以和蕭院長的演講呼應,「集體決策的制定相當困難,尤其當政治的力量又很大的時候。」的確,若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體制,中央的腳色是沉重的,畢竟每一個決策都會造成極為深遠的影響。台灣,占世界總排放量高達1%(三億噸),全球排放量高達22名;然而無論在總人口、世界面積相較之下,卻又顯得如此渺小。在短短的一年內,台灣飽受天災的威脅,多半與氣候變遷也有絕大的關聯,縱然台灣不在受管制地國家之列,然而若要使台灣環境不至過於脆弱,便是要以國際環保工作為責任,並將其列為國家長期的環保政策的首要項目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