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學生短評精選-李麗君

*本文為回應11/09李玲玲教授<氣候變遷與生物多樣性>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生物多樣性公約行不行-談惠益共享的挑戰與嘗試

                              李麗君[1]

 

    在李老師的演講中,詳細地介紹生物多樣性公約,並提及了該公約的三大目標:保護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生物資源以及遺傳資源的惠益共享。其中有關於惠益共享之目標,本文認為其挑戰有三項,分述如下。

   
ㄧ、生物多樣性公約有關惠益共享之規定

    依公約第15條之規定:確認各國對其自然資源擁有的主權權利,因而可否取得遺傳資源的決定權屬於國家政府,並依照國家法律行使。…每一締約國應按照公約第16和19條規定,並於必要時利用公約第20和21條規定設立的財務機制,酌情採取立法、行政或政策性措施,以期與提供遺傳資源的締約國公平分享研究和開發此種資源的成果以及商業和其他方面利用此種資源所獲得的利益。這種分享應按照共同商定的條件。

    公約第19條亦明定:生物技術的處理及其惠益的分配,每一締約國應酌情採取立法、行政和政策措施,讓提供遺傳資源用於生物技術研究的締約國,特別是其中的發展中國家,切實參與此種研究活動;可行時,研究活動宜在這些締約國中進行。每一締約國應採取一切可行措施,以贊助和促進那些提供遺傳資源的締約國,特別是其中的發展中國家,在公平的基礎上優先取得基於其提供資源的生物技術所產生成果和惠益。此種取得應按共同商定的條件進行…。

    該公約第15條與第19條,是基於肯認遺傳資源為各國主權所擁有之前提下所開展之構想,其亦考量到遺傳資源豐富之國家多為經濟與科學技術較貧弱之開發中國家,為提供其維護生物多樣性之誘因,以及避免國際上長久以來已盛年多年之生物資源剽竊行為所造成不合理的現象,特別要求遺傳資源的研究成果要共享,以及特殊之財務機制與資金籌募,以鼓勵開發中國家對其國內進行生物多樣性之維護。

   
二、挑戰一-財務機制與資金籌募問題

    上述此類惠益共享之規範,其立意固屬良善,惟其在具體實踐上則似乎有其困境。首先是有關財務機制與資金籌募問題,蓋因依公約之規定與現行運作情況,資金來源主要還是締約國自願性之捐款;而缺乏有拘束力而為強制性的健全資金籌措機制。因而此種自願性捐款訂於公約中,實際上應僅有道德勸說捐款之效力,故其資金是否充裕即令人質疑,連帶地在此情形下,若資金短缺如何能採取相關措施以達惠益共享。針對此問題,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否能考慮建立一套惠益共享基金與罰款制度,其資金來源便是從締約國違反該公約規定而依其財力所繳之罰款,或是強制要求締約國依其財力至少捐款一定的金額。

   
三、挑戰二-開發中國家的談判困境

    其次是有關惠益共享應按照共同商定條件之問題,理由在於資源提供國往往為開發中國家,其不只常陷於經濟與科技窘境,甚至陷於缺乏談判協商人才與不知資本市場行情之窘境。換言之,開發中國家在惠益共享的談判桌上仍是處於極弱勢之地位,若將之類比為西方人”掠奪”非洲礦產或西印度群島香料的歷史;則可發現”無知”在談判桌上是多麼危險的事。在完全不知遺傳資源的開發價值或是一般已開發國家間之商定條件(行情)下,所謂的依共同商定條件惠益共享,不過僅是合法掠奪的代名詞。對此,可能的解決方式,或可試以締約方大會參考一般已開發國家間之商定條件,決議出一套通用的商定條件版本,若有開發中國家尚未有足夠經驗與能力談判協商,則可主張直接適用之。

   
四、挑戰三-遺傳資源剽竊事件不斷

    再者,則是即使在生物多樣性公約簽訂多年後,遺傳資源剽竊事件亦從未消失,如此ㄧ來,所謂的惠益共享也不過是個空幻的美夢。蓋因資源提供國可能根本不知其遺傳資源遭利用,更遑論共同商定條件了。在此李老師亦有提及一個我國資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他國利用研究並賺取暴利之例,更是令人心有戚戚焉。對此問題,或許可嘗試參考我國有機食品”生產履歷”制度模式,要求國際上跨國經營的大藥廠、化妝品公司等利用研究遺傳資源以製成其產品的企業,於其產品之標識上,須說明其遺傳資源的提供國、其研究地以及產品最後製成地等資訊。若查證發現其不標示或虛偽標示,則視為從事遺傳資源剽竊,該產品之歷年收入亦要算進其研究成果之商業利益,以利資源提供國為追補惠益共享協商之依據,協商條件中並可加入懲罰性賠償金,以懲罰該企業之惡性。

   
五、結語

    以上解決問題的嘗試或許有些大膽,惟有時要真正達到解決問題的效果,本來即難以僅用溫和的或道德勸說式的方法;至於其可行性為何亦未可知,僅能期為解決問題之參考。

 

 

   

 

 

 

 

[1]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公法組二年級,學號:r97a2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