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學生短評精選-林彥寬

*本文為回應11/23施文真教授<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當”國際貿易”遇見”氣候變遷” = “無解” or “國際”碳”貿易” ?

科法一 林彥寬 r98a41001


國際貿易與氣候變遷 => 敵人?朋友?

施文真教授在演講的開頭就給了我們一個問題,難道氣候變遷對每個國家都是不好的嗎?因著全球貿易自由化,為了達成最佳”成本”效益,讓許多的商品從製造開始,到最終送到使用者手上的過程,經過了一段又一段的加工、運輸、包裝。讓美國人可以穿到來自世界另一端越南工人所做的廉價球鞋,這似乎是人類歷史上偉大的工程及合作;但,當人類面臨歷史上的一大危機,氣候變遷時,國際貿易不再被認為是百益而無一害的,而其與氣候變遷之間,似乎也成了亦敵亦友的關係。施文真教授認為,要判斷國際貿易與氣候變遷的影響關係,首先,要端看各國為了達成貿易自由化,所做的具體施政內容,例如因為可以從其他國家買到便宜的民生用品,因此將一些低能源使用效率的民生產業淘汰掉,對氣候變遷反而是有益處;另一方面,因氣候變遷造成的氣溫升高,反而讓某些國家可以種植原本無法種植的水果,因而提高該國的貿易出口量,因此氣候變遷對國際貿易也並非壞處。


單國視野or全球視野?

上述的推論方法,我並不完全同意,因為若將問題的視野從單一國家拉到全球來觀察,沒有界線(boundary)的國際自由貿易,耗費了過多的運輸過程,而其環境成本長期以來卻一直被忽略,而事實上海運及空運的排碳量,就佔了全球的5%。最近在盧森堡召開的歐盟環境部長會議,27國代表同意,將分別針對航空和海運,裁減10%和2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這項提案也將向年底的哥本哈根會議提出,也可看出國際對於運輸業的環境成本的日漸重視。因此,雖從單一國家的角度來看,國際貿易與氣候變遷可能發展出相輔相成的關係;但,就全球的視野來看,為了減緩氣候變遷的速度,國際貿易的自由程度有必要受一定的限制。


以國際貿易為師-減緩氣候變遷的契機

當全球仍然為著要尊誰(貿易與環境)為大的問題討論時(如國際貿易中WTO的規範與許多的環境公約規範衝突時),京都議定書中的為了減碳而設計的排放權交易,卻應用了國際貿易的理念及方法來達成減碳的目標。因此,本來對於環境問題一向冷處理的企業及工廠,已經嗅到了在暗藏在環境問題中的貿易商機,而開始重視此議題。(參考商業週刊1149期”碳is Money”)這種現象,某種程度反映了資本主義下人類重視自我利益的本質,雖然可以透過法律規範來處罰未達成減碳目標的企業,但過程必定是困難重重且緩慢的;然而,若企業可以因著減碳而在碳交易市場上獲利,這會讓企業有主動減碳的動機,並加速全球減碳目標的達成。如中國的一個案例,一個減碳顧問及碳權仲介商,藉著無償協助一家化學工廠技術改造來減碳,而獲得其削減的碳權配額,再將其賣給英國的瓦斯公司,從中獲得利潤。無可否認的,這就是一樁國際貿易,而其造成的則是減碳效果及商業利益。國際碳貿易,全球減碳的新契機。


國際碳貿易(碳交易)的市場及價格

如下圖,根據統計,國際碳交易市場2008年的交易總額已來到1200億美元。將近有30多億公噸的碳交易量,占了全球總排放量87億噸近35%的量,是相當高的比例,可見其實際可行性。


下圖更可說明排放交易是三種京都議定書減量方法(其他兩種為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聯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中,最為被利用的一種。


而下圖則是歐盟碳排放配額的期貨價格與原油期貨價格的趨勢圖,我們可以看出兩者間的趨勢有一定的相關性。油價高,碳價也高,因為尋求替代能源的動力也大。經濟危機導致的減產及低油價雖然減少了碳的排放,但同時低碳價卻也減化了對減碳技術的投資。

 


國際貿易公平嗎?碳交易公平嗎?

國際貿易一直以來就被詬病的問題,就是許多跨國企業對開發中國家的低層勞工進行剝削,造成許多不公平不人道的行為,勞工們只獲得相當低的報酬,而大部分的利潤都由跨國企業所賺取;當碳權也用國際貿易的理念進行交易時,會不會也造成不公平的問題呢?答案是會,雖然是以不同形式發生,但受害者都是開發中國家。目前許多還未被京都議定書規範的開發中國家正透過賣碳權給已開發中國家而獲利,但當他們未來也被規範時,是必會因為之前過渡消費本國的碳權,而造成碳權大缺口,加上本身技術又不好,很有可能因此無法達成未來公約要求的減碳標準,因而受罰。再者,許多已開發國家也到開發中國家進行種樹減碳,因此占用了許多的土地面積,將來勢必會擠壓到開發中國家未來能使用的空間。因此,現在看似從天上掉下來的黃金,日後或許會成為災難。若各國不正視此問題,只看目前的利益,將來勢必會有更大的爭議,影響到減碳真正的目標。

國際貿易台灣沒缺席,國際碳交易也不能

台灣礙於國際上的政治地位,無法簽定許多的環境公約,如京都議定書;但台灣在貿易領域上,以關稅特區加入WTO,尚保留台灣目前可以有如此經貿實力的地位。在未來的碳交易市場,台灣政府應有積極的作為,盡速通過溫減法,讓政府及企業可以先進行碳交易的實務操作,縱然尚無法與國際併行,但當未來也被要求有減碳義務時,至少我們已經有本國法源依據可以配合,且面對中國大陸此一碳權極大的市場,若我們能及早運作碳交易市場,對於碳交易在亞洲的市場,憑著原本台灣在經貿領域上的經驗,台灣應期許自己不要缺席在此未來的戰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