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財法四李潔

本人同意以下文字刊載於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網站

 

 


媒體在環境議題中應扮演的角色?

一、問題之提出
    環境問題之本質牽涉各種複雜面向訴之求及價值之衝突,自人類於科技、工業發展達一定程度而開始形成對環境之反思意識起,環境問題之實質面及程序面皆有眾多主義、學說及分析方法而未能有一致之解決共識,凸顯環境問題之全面複雜性及精緻性。

     惟推究環境問題之最終訴求,最重要者仍應其實際上、對人民之權利保障問題,不論此處所謂權利係:環境權、生活方式選擇權、基本人權或正當程序保障之權。

     又由於媒體乃現代生活中,人民接觸資訊最廣一最有影響力之管道,深深影響人民之價值觀及問題意識。因此就與人民權利切身相關之環境問題,媒體應扮演如何之角色,貫穿政個環境問題之現行處理及未來發展。

二、環境問題意識
     
    於資訊爆炸之現今世代,媒體之影響力舉足輕重不可忽視,甚至有將之比喻為政府之第四權。蓋國家之政權以民主正當性為其基礎,又民主乃代表人民之利益及想望,而媒體實對人民主觀上利益及想望有極大影響力。
    
    因此我認為,人民環境意識須被喚起,人民所擁有之企業或工廠才有將環境納入產業考量之可能,人民之行為才有改變至以永續發展為目標之可能,人民才有基於環境權向政府做抗爭、協調之可能,政府亦才有重視、實踐環境保護的可能。而欲喚起人民之意識,媒體之責任及重要性乃不可或缺。
    
    例如:由公共電視所拍攝一系列紀錄片,能夠使原本不了解、與自身不相關之其他人民能認識並正視相關的問題,並激發人民從不同的角度及思考模式去思想;或藉由新聞報導之題材選擇、網路、電視節目、廣播等等,縱不免有媒體業者主觀價值,仍對喚起民眾環境意識有巨大影響力,我相信這是現在台灣媒體應該更多去著重和貢獻的。

三、政策形成:資訊公開
       
     環境問題的處理,在法律及政策形成上,與其從實質面強調人民「環境權」之存在並型塑其內容,實證上更有助益者乃從程序上做合法正當之控管,透過所謂「正當法律程序」,實現實質權利。蓋探究環境議題本身之本質及其複雜度,程序機能特別重要,不僅在理論上能提供行政上正當性基礎、永續發展制度性基礎,更是實際上實現人民真正對自身環境及產業發展之參與權及選擇權。
    
     而資訊公開乃政府對人民就環境問題處理之第一步,不論在立法上或行政政策形成上,政府蒐集、分析資料後,向人民公開資訊及資料乃人民知的權利及有效性參與之前提要件。例如:行政程序法之公聽會、政策形成前之公開說明會、環境現況、評估或各類資料之公開,乃行政上程序之合法要求;立法上,針對環境污染標準之訂定,亦須使相關產業針對其產業上專業考量,有提出問題及修正意見之機會,並立法機關有實質上參考吸收並統整做出兼顧經濟利益及環境之標準等。
    
    此類公聽會、公開說明會,雖名為公開,惟如何「得知」此類資訊「公開」活動之訊息,媒體亦有極大著力之處。蓋直接利害關係人及產業故應透過政府機關之合法程序通知之,自屬正當法律程序之一環;惟其他間接利害關係人或形式上不相關之民眾,亦應有參予之權利,蓋環境本質乃公法上國家與人民間之公權力問題,實則亦牽涉到私法上侵權及損害賠償等相關紛爭,其影響力不僅限於形式上受規範或管制之當事人而已,尤其於公害事件或工廠汙染等,受影響之相關人民乃不特定之多數人,應被賦予自我決定是否獲得資訊、參與之選擇權。此方面媒體對此之重視度即有非常大的區別,若能透過媒體使這些參與機會更普遍、公開的達到人民,相信更多人之參與所提出之意見,對於立法或行政之決策,更加強其正當性及妥善性。

四、事後成效資訊之公開及傳遞
          
     環境問題不可避免的考慮要素為其實質之成效及結果,在每個決策或標準確定並執行之後,其效果如何、並與預期之效果有何差別,皆為重要的評估項目及未來改進之參考資料。
就此,媒體不僅應就事前之程序保障幫助傳遞及公開,其是後之評估及成效,亦應繼續追蹤並揭露與公眾,使政府與人民能站在一同反省,朝未來更好的決策邁進。

五、結論:以忠實、適時公開資訊為首要

     媒體喚起意識,進而影響輿論,而輿論則影響政府之形象,對國家整體關心的議題及方向,媒體之影響實貫徹其中,環環相扣。
       
     媒體作為資訊傳播之管道,其中無可避免有各媒體產業、個別業者甚至個別媒體人自己之價值判斷牽涉其中。惟在環境相關議題上,應要求媒體至少有一定程度之重視並忠實地公開資訊,例如:環保局提出之環境評估報告、汙染現況、分析原因等專業報告及資訊、正確必要之公聽會、說明會等資訊、後續發展及成效之追蹤等等;至於其主觀上之評價。
以下為一新聞範例,雖由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之網站報導,我認為一般媒體亦應至少做到如本篇重視並忠實公開資訊之要求:
新北市水污染熱區打擊啟動
 
 
 
 
環保政策
2011-04-15
(1.提起環境問題及相關資訊)新北市境內水污染列管的大型社區以及事業每天總計產生超過30萬噸廢(污)水,若能在產生的源頭就經過妥善處理,對於淡水河的整治,至關重要,也對於淡水河連續三年平均輕度污染更邁向前有極大助益。(2.公開告知政府政策及主要內容)因此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年擬定水污染熱區打擊計畫,針對關鍵河段與關鍵熱區,進行三階段的宣導、清查、打擊計畫,宣導將自3月28日開始,5月1日即針對水污染熱區強力打擊。
 
淡水河能夠在流量逐年減少,連續三年從以往的中度甚至是嚴重污染程度,降到平均輕度污染程度,靠得是新北市政府團隊不斷努力透過下水道接管、新闢截流站、建設人工溼地與稽查管制來削減污染排出;目前只剩幾個關鍵河段整治,淡水河邁向全面輕度污染世代指日可待。(3.事後成效之報導即預估)
(4.政府政策制定及執行過程)環保局廣邀所有新北市水污染列管的大型社區與事業,總計約2,800家,在3月28日至4月8日期間分6區、12場次辦理水污染輔導自我改善說明會(,期許透過說明會讓業者了解河川保護的重要與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更重要的是,過去常見的違規污染態樣,如何避免重蹈覆轍。接著,由業者清查並自我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最後由關鍵河段所鎖定的九大水污染熱區(塔寮坑溪、土城排水與鹿角溪、三峽河、鶯歌溪、中原排水、新店中正路排水、觀音坑溪、五股坑溪、大窠坑溪等),進行強力打擊,以收整治成效。
(5.相關資訊及公共參與之管道公開)環保局也歡迎所有接到通知與未接到通知的水污染列管事業及大型社區(100戶以上),一起來參加說明會,若不確定自己是否屬於水污染列管對象,或者無法參加所在行政區說明會的業者,歡迎與環保局水質保護科各轄區承辦人連絡(02-29625143)參加其他場次,也歡迎各公會、各里辦公室廣為通知水污染列管之事業與社區報名參加說明會,共同為淡水河努力。
日期
上午
下午
地點
預訂邀請所在行政區
3/28
事業
社區
汐止區公所11樓
汐止、瑞芳、貢寮、平溪、雙溪
3/29
新莊區公所10樓
新莊、樹林
3/30
三重區公所9樓
三重、泰山、蘆洲
4/6
三峽區公所4樓
三峽、鶯歌、土城
4/7
五股區公所9樓
五股、林口、八里、三芝、金山、石門、萬里、淡水
4/8
新店馬公公園3樓
新店、烏來、坪林、石碇、中和、永和、深坑、板橋
同時,環保局提醒各業者儘速自我檢視改善廢水處理設施,並切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影響河川水質,且歡迎各界若有發現水污染事件,隨時撥打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新北市新成立的環保派出所將提供最即時有效的污染查處,與您一起維護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