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law

【12/05 臺灣風險社會論壇】本中心張文貞主任與談簡報:

「法律於台灣能源轉型的角色---公民投票與司法途徑 」

12/05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舉行論壇,發表該中心研究成果:為掌握臺灣民眾對於能源轉型感知,從「政策感知」和「促進臺灣能源轉型的六大關鍵政策組合」等兩大主軸,調查臺灣民眾瞭解能源相關政策措施的程度。(截自風險中心臉書)

本中心主任張文貞教授與談提及2018年能源相關公投案之法律問題,公投對台灣後續能源政策的影響,以及國際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推動的司法案例。

活動轉播[台大風險中心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tursprc/videos/358195134931304/

就是這週!Farber大師要來啦!

請大家注意!有更改場地至: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請大家不要跑錯了喔!!

【演講快訊】環續中心11/8(四)邀請到柏克萊大學法律學院氣候變遷治理大師---Daniel Farber教授演講!!機會難得,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Daniel Farber教授是柏克萊大學的佐藤翔法學教授(Sho Sato Professor of Law)及柏克萊大學法律、能源與環境中心主任(Faculty Director of the Center for Law,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

這次的講題為「National and Subnational Climate Actions: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國家與地方的氣候行動:挑戰與契機)。Farber教授透過全球氣候變遷治理的框架,觀察國家與地方Bottom-up的氣候行動,以及這樣系統式的治理框架如何演變,並且是如何觸及其他法領域,包含能源法、水資源法、土地利用法等等,同時也對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等現有的法領域帶來衝擊。

【時間】2018年11月08日 14:00-16:00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1301室

【主辦單位】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

【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9CpwvgDte6SIhvbB3

【本講座可抵服務學習、碩博士畢業時數】

環續中心首度舉辦!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案例研討講座

「海洋生質能之環境影響與法律問題」

【時間】2018年11月02日 12:40開始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一樓實習法庭

2018-2019IEMCC東亞暨國際賽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將於年底登場,今年的研究題目為海洋生質能,是為新興的國際環境議題,在科學上具有不確定性,同時在法律上也未有完備的管制方針。

環續中心特別邀請議題相關的科學與法律專家,針對這次競賽的海洋生質能議題,進行跨科際整合的交流與對談。

本屆台大隊代表選手將模擬法庭研究的成果與大家分享,誠摯邀請大家一同參與討論!

【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ZeOWq5mp2FjR0ro83

環境與人權密切相關,已經內國法化的兩公約所保障的人權,除了包含如生命權、健康權、水權等實體環境人權,更包括請求環境資訊、參與環境決策、環境人權受到侵害的司法救濟等程序環境人權。透過人權影響評估的執行與落實,這些權利將可以提前獲得保障,在評估的過程中進行適當的管理與溝通。

【刑法第190條之1解釋與適用】學術研討會

一、 研討會目的
刑法第190條之1修正案原為落實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有關「環境案件司法程序檢討」 ,就「重大環境犯罪」朝向「抽象危險犯」修正 。將原條文中「致生公共危險」的文字予以刪除,減輕未來檢察官偵辦環境案件舉證「致生公共危險」的困難,並且增列同條過失犯以及未遂犯等處罰規定。條文修正後文字,將可能導致刑罰對象過大的問題,且對於既有污染環境法規,已明確規定各類違反行政義務所可能遭受行政罰或行政刑罰的體系,造成法適用上的紊亂。對此,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團體,希望以舉行研討會方式,釐清刑法第190條之1的法適用爭議,以及未來該條文與既有行政法規競合衝突的解決問題。以利未來實務工作者能明確掌握刑法第190條之1之解釋適用。
...
二、 參考刑法第190條之1修正內容
投棄、放流、排出、放逸或以他法使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氣、土壤、河川或其他水體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廠商或事業場所之負責人、監督策劃人員、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事業活動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二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第一項、第五項或第一項未遂犯之罪,其情節顯著輕微者,不罰。

三、 會議資訊
時  間: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下午13時30分
報名網址:http://bit.ly/2KDxOmA
地  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7樓第一會議室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靠辛亥路三段、復興南路口)
主辦單位: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
協辦單位: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環境法律人協會

會議議程
13:00報到
場次 時間 場次內容
開場致詞 13:30
13:40 開場致詞:
林三加 律師(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
張文貞 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主任)

第一場 13:40
14:50 主持人:盧映潔 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報告人:林士欽 博士(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博士)
題 目:從法國環境刑法之有關規定探究刑法第190-1條之妥適性
與談人:何一宏 法官(高雄地方法院)
潘怡宏 助理教授(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

第二場 15:00
16:10 主持人:盧映潔 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報告人:古承宗 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題 目:評析2018年新修正之刑法第190條之1(25分鐘)
與談人:陳鋕銘 檢察官(臺南地方檢察署)
謝煜偉 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16:50 主持人:盧映潔 教授(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與談人:林士欽 博士(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法學博士)
何一宏 法官(高雄地方法院)
潘怡宏 助理教授(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
古承宗 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陳鋕銘 檢察官(臺南地方檢察署)
謝煜偉 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賦歸

四、 活動聯絡人
聯 絡 人:郭鴻儀(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
聯絡方式:02-23915538
手 機:0911-438-27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本活動可抵碩博士學習時數,但不可抵大學部服務學習時數!]

[背景介紹]
從高雄茄萣濕地開路爭議,到大潭藻礁保育問題,再到今年初開始招租的台東知本濕地,台灣的濕地在許多開發、保育、永續利用衝突的前線。舉例來說,以濕地作為風機場址是台灣及許多國家的綠能發展方向。雖然風力發電是減少碳排放並減緩氣候變遷的利器,但對濕地的開發卻也可能破壞濕地天然儲碳的功能,引爆碳炸彈,或造成濕地複雜而珍貴的生態系失衡,進而在遠程效果上無法達到減緩氣候變遷的永續發展目標。由此可以看出,濕地,猶如許多環境議題,都是立體而複雜的結構體,必須在對濕地廣義的規範形成的管制過程中,以反身性的角度「學習」如何「明智利用」濕地。
由此思考軸線出發,本次講座希望從台灣濕地保育的法規現況與管理出發,了解濕地法研擬歷程、濕地認定與經濟利用分析的取徑,並聚焦到台灣濕地的案例與爭議,從中了解台灣濕地保育及利用法規框架的樣貌,展望濕地綠能與保育的未來。

時間:2018年5月18日(五)12:30-14:30
地點:台大法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報名連結
https://goo.gl/forms/WzvJkSn4QzB9Xz3c2
本講座可抵服務二、碩博士班學習時數
若有問題歡迎來信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0418-2018蔡志偉教授.pptx (432.5K), Down : 896, 2018-04-26 09:51:30
   0418-2018蔡志偉教授.pptx (432.5K), Down : 896, 2018-04-26 09:51:30
 
   0031_林春元與談_「誰的永續發展?」.pdf (820.6K), Down : 695, 2018-04-26 09:51:30
   0031_林春元與談_「誰的永續發展?」.pdf (820.6K), Down : 695, 2018-04-26 09:51:30
 
   indigenous health_ntu_04262018.pptx (13.9M), Down : 1431, 2018-04-26 09:51:30
   indigenous health_ntu_04262018.pptx (13.9M), Down : 1431, 2018-04-26 09:51:30
 
   PP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eminar.pptx (1.3M), Down : 556, 2018-04-26 09:51:30
   PP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eminar.pptx (1.3M), Down : 556, 2018-04-26 09:51:30
 
   002_辛年豐_誰的永續發展台灣原住民族的永續發展.pptx (8.4M), Down : 590, 2018-04-27 02:06:15
   002_辛年豐_誰的永續發展台灣原住民族的永續發展.pptx (8.4M), Down : 590, 2018-04-27 02:06:15
 
   005_周桂田_社會影響評估之意義與實踐.pdf (5.3M), Down : 1077, 2018-04-26 09:51:59
   005_周桂田_社會影響評估之意義與實踐.pdf (5.3M), Down : 1077, 2018-04-26 09:51:59

為了讓因當天有要事無法參加的朋友,也可以有機會知道當天講者的精彩內容,我們將講著的投影片上傳,供大家下載參考。

另外,當天活動的逐字稿,本中心正在整理編輯,以後會將逐字稿出版,讓當天精彩的討論可以保留為文字,供大家參考討論。

 

活動:「誰的永續發展?台灣原住民族與永續發展」

時間:2018年4月18日 12:30~14:30

地點: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頤賢館第一會議室

一、背景簡介
在2018年的三月中旬,台東縣政府展開知本濕地的招標,計畫將知本濕地開發成226公頃的太陽能示範園區。知本濕地是當地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許多重要的祭典都在當地鄰水進行,同時也是國際上重要的鳥類棲息地。
在現今所有環境問題都是由環境保護、經濟發展與社會正義勾勒出的立體而複雜的問題之時,像知本濕地的太陽能開發案這樣的案例中,我們卻看不到政府與開發商將原住民族納入決策與考量的過程中。在國家對永續發展單向的想像裡,原住民族的角色並無法跳脫平面的某個環境影響評估中「文化傳統項目」的思考,更沒有充分的量能能夠在需要反身性思考的社會環境中,擁有應有的能動性。而這樣的矛盾在台灣並不是特例,也反映出國家永續發展的癥結。
         因此,這次的研討會將討論主軸聚焦於台灣原住民與國家永續發展,我們將檢視國家永續發展的法律框架與原族民族的圖像;在實現健全的永續發展的價值中,法律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國家永續發展的行動中是不是真的能夠回應社會正義與環境正義?並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下,回顧台灣相關決策評估制度對原住民族的影響,探究原住民族諮商取得同意的實情及發展,重新思考永續發展對原住民族的利益分配與價值。

二、議程
 
時間:2018年4月18日(三)12:30-14:30
地點:台灣大學社科院頤賢館第一會議室(419室)
 
 
12:30-12:45
開場致詞
12:45-13:00
Awi Mona 蔡志偉教授
13:00-13:15
辛年豐教授
13:15-13:30
貝傑仁博士
13:30-13:45
李崇菱教授
13:45-14:00
周桂田教授
14:00-14:20
Q&A
14:20-14:30
閉幕致詞



三、線上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txLwYNASmNfqVuCM2

若有問題,歡迎寫信到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前挪威總理,唐獎首屆永續發展得主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Gro Harlem Brundtland),將於4/2、4/3來台進行演講。

4/2 「永續社會的公共衛生與環境發展」
地點: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3樓第二會議室
4/3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回溯三十年國際合作概況」
地點:成功大學

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詳情請點選下列網址:
http://www.tang-prize.org/event_detail.php?cat=16&id=885

去年(2017)暑假前由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遴選出三位同學,赴韓國首爾參加「Stetson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辯論賽東亞區域賽」,在2017年11月28日到12月2日,經過激烈競爭,在十二個代表隊中,其中一位辯士:楊孟穎(法律系五年級),獲得個人獎「優秀辯士第三名」(Third Oralist Award)!。
 
本院代表隊成員為:楊孟穎(法律系五年級)、蘇盈杰(法律系三年級)及黃議萱(科法所三年級)。這次代表隊的學生教練(student coach),是由科法所三年級張嘉耘同學(為去年本院代表隊成員,本院代表隊去年獲得團體賽銅牌,晉級國際賽)擔任。
第 3 頁,共 4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