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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ES於2012年4月26日舉行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八)。本次講座由PLES主任葉俊榮教授主講,講題為「氣候變遷的『虛無因應』:民主趨力與國際壓力的匯流與分歧」,並邀請中正大學廖宗聖助理教授和PLES博士後研究員林春元博士共同與談。


葉俊榮教授首先指出政府在各種場合不斷強調因應氣候變遷的重要性,但相關政策與立法卻相形空洞,形成只有口惠沒有紮實內容的「虛無因應」現象。葉教授認為,環境立法有三項趨力:政治領導力、民主趨力、國際連動,這三個趨力在各國環境立法所展現的趨勢與強度並不相同。他過去的研究指出,台灣環境大量立法的出現與台灣民主化整體發展有相伴的效應。另一方面,由於台灣的國際處境,對於國際環境議題相對陌生,除了犀牛角與虎骨事件外,國際連動在台灣環境立法歷程中是缺席的。無法成為國際環境公約的締約國的更根本問題在於,台灣連應該進行哪些重要調查評估都沒有認知,即便有相關國家報告,也缺乏國際的檢視,而這更是台灣虛無因應氣候變遷的主因。民主趨力在氣候變遷治理的相對弱勢與國際連動的重要性提升,更再次突顯氣候變遷的大尺度、大規模特性。最後葉教授總結認為,台灣的未來未必悲觀,透過NGO的全球連動以及參與全球司法網絡,都可能是突破的契機。


廖宗聖助理教授的與談先分享氣候變遷的「虛無因應」可能原因,包括經濟不景氣的現況使民眾與政府將經濟發展視為核心、國際壓力的欠缺、民眾無法直接立即地感受到氣候變遷的影響等。其次則從佛洛依德的觀點談人類對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及環境保護的排序,並比較國際在不同時期對各種發展的重視程度。台灣在全球的脈絡中至少比其他國家晚了十年,仍處在較重視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階段,自然也影響了台灣在面對氣候變遷的態度。


林春元博士則從台灣面對氣候變遷是否真的為虛無因應,再從民主是否無法驅動台灣對氣候變遷的積極回應進行與談。林博士肯認葉教授指出的虛無因應現象,並以台灣的氣候變遷政策被德國看守(German Watch)評比為第50名(評比對象為58國),作為台灣虛無因應的例證之一。在民主是否不足以形成積極的氣候變遷政策的議題上,其一方面指出台灣的現狀似乎如此,但也以美、澳為例得出否定的答案。面對這樣的歧異,林博士認為此正是為台灣指出一條可行的方向,藉由公民團體的力量,透過市場連結民主與國際壓力,將是未來可能的出路。

PLES將於5月12日星期六舉行「氣候變遷下的永續環境治理:法律與政策的因應模式」學術研討會(二),由五位研究氣候變遷的法律學者(葉俊榮教授、施文真教授、張文貞副教授、許耀明副教授、汪信君副教授)擔任報告人,議題涵蓋氣候變遷的責任機制、氣候變遷的財務機制、氣候變遷的保險機制、氣候變遷國際規範的整合,以及氣候變遷與環評。


本次研討會並邀請本校羅清華副校長擔任開幕致詞,PLES主任葉俊榮教授也將發表對臺灣氣候變遷政策的體檢。謹邀請各界一起來思索臺灣面對氣候變遷在組織、政策與立法上所遭遇的困難,並嘗試提出可能的思考方向。


除了前述學者外,本場的與會貴賓尚包括廖義男教授、陳聰富教授、范建得教授、蕭代基研究員、李貴英教授、張士傑教授、李建良教授、張英磊助理教授與蘇義淵助理教授。在眾多學者的參與之下,本次研討會將對氣候變遷議題有更深度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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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議程

*目的
為鼓勵兩岸環境法研究,臺達環境教育與基金會特設立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其中設有學位論文獎學金,邀請兩岸大學推薦環境法學位論文,提供獎學金。本院為受邀參與該計畫的學院,授權由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進行該獎學金的院內評選事宜。

申請資格
本院研究生,以環境法為碩博士論文研究題目,且尚未取得學位者。 


*申請流程
請於2012年6月12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書電子檔寄送至PLES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PLES將於6月19日下午舉辦口試後決定推薦人選。


獎勵方式
本院向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推薦人選後,將由該計畫擇優選出二至五名獲獎者,每年度獲獎總金額以1,5000人民幣為上限。預定設立一等獎與二等獎,一等獎獎金為5,000人民幣,二等獎獎金為3,000人民幣。 


*獲獎義務
須於論文中註明該論文係由臺達環境教育與基金會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資助。同時可獲邀參加該年度的中達環境法論壇,參與學術交流。


申請書請上PLES網站(http://ples.law.ntu.edu.tw)下載,請以正體中文填寫,除最後一欄學院推薦意見外,均須填寫。

 
*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學位獎學金申請書下載
*中達環境法學者計畫說明書下載

為強化對國際間關於氣候變遷立法、政策與司法決定的瞭解,PLES決定發行「氣候變遷政策與法律通訊」,分析各國最新的氣候變遷政策與法律之發展。該通訊第一期已於2012年4月14日出刊,歡迎各界訂閱並予以指教!同時,每期通訊的內容亦將同步更新於PLES網站的環境政策法律快訊中。

訂閱PLES氣候變遷政策與法律通訊

 PLES將於2012年4月26日舉行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八)。本次講座由PLES主任葉俊榮教授主講,講題為氣候變遷的「虛無因應」:民主趨力與國際壓力的匯流與分歧。政府在各種場合不斷強調因應氣候變遷的重要性,但經過了這麼多年,相關政策與立法卻相形空洞,形成只有口惠沒有紮實內容的「虛無因應」現象。究竟是何種原因造成台灣對氣候變遷的「虛無因應」?以往學術上都認定台灣環境法的長足發展,主要來自於內部民主化的驅動,較少來自國際的壓力,何以台灣的民主化無法在氣候變遷的課題上形成第二波的驅動力?這與台灣在氣候變遷課題上一直無法承受國際連動的現實是否有關連?本講座將探討這種環境法發展模式與目前此種以虛無因應主義回應氣候變遷的關連及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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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2年4月26日(四)12:30-13:30
*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辛亥路與復興南路校門)
*  主講人:葉俊榮(臺大法律學院教授;PLES主任)


*  法律學院學生可抵服務二
*  備有簡便午餐
*  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九)預告:2012年6月7日12:30-13:30
(施文真教授主講)

PLES於2012年2月23日舉行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七),由政大法律學院及本中心成員許耀明副教授主講,講題為歐盟氣候變遷相關規範:WTO法角度之省思。本次講座同時也邀請到中興大學蘇義淵助理教授與清大科法所高銘志助理教授與談。
          許耀明副教授的與談首先指出目前歐盟在氣候變遷的領域多採取非正式法源的規範模式(包括programme, communication與open method of coordination)並討論歐盟目前針對氣候變遷的主要規範內容。在此基礎上,許副教授指出,WTO法制與氣候變遷可能的相關問題,包括同類產品的認定、能源標準或排放標準是否符合GATT中的一般例外條款、何種情形構成傾銷、氣候變遷政策相關產品是否得有邊境稅等。許耀明副教授認為,要解決WTO法制與氣候變遷法制的衝突,可能必須從DSB條約解釋與按立法、CTE之職能加強,以及條約間相互明確參考之修訂著手。
      蘇義淵助理教授的與談則從台灣法制面提出對碳權的討論,其認為碳權的爭議焦點在於碳權的物權性質為何,如何進一步對碳權定性,將是台灣未來推動探排放交易的重要關卡。其次碳權的強烈主權性質亦是未來關注的焦點。高銘志助理教授的與談則從台灣氣候變遷科技產業的發展切入,其認為問題的重點包括兩方面。第一,台灣的科技產業發展應注意如何不與WTO的自由貿易規範衝突,第二則是政策如何達到補貼目的以確實扶植國內產業,仍有待思考。

許耀明副教授講座投影片下載

歐盟面臨氣候變遷此等巨災風險,已經採取眾多相關因應政策與法制,其中包括了歐盟氣候行動之擬定、歐盟執委會氣候行動總署之成立、歐盟相關氣候變遷之調適立法(規則與指令)等等。然而,歐盟此等關於氣候變遷之跨國規範模式,與WTO相關法制是否相容?詳言之,此等氣候變遷法制與GATT第I條與第III條之關係、與GATT第XX條之關係、與補貼與平衡稅措施協定之關係、與邊境調整措施之關係等等,皆值吾人進一步思考,以求得環境與貿易均衡之國際規範互動。
        本次講座將由本中心成員許耀明副教授主講,邀請高銘志助理教授與蘇義淵助理教授擔任與談,將從WTO法制與氣候變遷規範的互動進一步深思其對於臺灣氣候變遷規範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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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年2月23日(四)12:30-13:30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辛亥路與復興南路校門)
主講人:許耀明(政大法律學院副教授;PLES委員)
與談人:高銘志(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蘇義淵(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法律學院學生可抵服務二

@備有簡便午餐

@氣候變遷時代決策量能提昇講座(八)預告:2012年4月12日12:30-13:30
(葉俊榮教授主講)

投入能源與氣候變遷領域多年的Woodrow Clark博士,因其參與IPCC第三次氣候變遷評估報告之撰寫,於2007年共同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的肯定,並曾於2000年至2003年間,擔任加州州長的再生能源的特別顧問。
        本中心特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以及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合作,邀請Clark博士進行專題演講。此機會十分難得,歡迎大家前來參與!

【演講安排】
時間:2012年1月15日 下午2:00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辛亥路及復興南路口)
主講人:Woodrow Clark博士
主持人:林子倫(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台大政治學系助理教授)
與談人:葉俊榮(台大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主任)
 
【演講議程】
14:00 ~ 14:05 主持人開場,介紹講者和共同主辦單位
14:05 ~ 15:35 克拉克博士演講(現場即席翻譯)
15:35 ~ 16:30 與談人帶領聽眾提問和交流
(若討論熱烈將延長至17:00結束)

PLES於2011年12月14日舉行了「德班之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7次締約國大會」座談會,就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在南非德班舉行的第17次締約國會議的過程與結果進行討論。本次座談會由中心主任葉俊榮教授主持,邀請到本中心成員汪信君副教授、本校政治系林子倫助理教授、政大法學院陳貞如助理教授、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謝英士董事長,以及環境法律人協會林仁惠秘書長擔任與談人。座談會的議題包括:京都議定書減量協商的突破與意義、德班結論對坎昆協議的補充與延續、德班會議在政治僵局的突破與未來前景、德班會議的過程與多層次治理,以及臺灣在上述發展下的氣候變遷政策與策略等。(詳細主題請參見討論題綱)。

 
  座談會先由PLES針對德班會議的核心議題與進展進行簡要的觀察報告。PLES觀察認為,本次德班會議有以下重大發展:京都議定書的延續與第二承諾期、坎昆調適架構的推進、綠色氣候基金來源與運作主體的確認、MRV指導原則的確立、2012年技術機制的完全運作。在PLES報告的基礎上,與談人們分就各議題進行討論,各與談人的發言重點摘要如下。
 
中心主任葉俊榮教授: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的銜接是德班會議的主要議題
  中心主任葉俊榮教授在引言中提出,本次德班會議所應處理的議題,主要是承接哥本哈根與坎昆應完成但沒有完成的工作,即2012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限將屆,國際如何在機制上處理氣候變遷後續減量並與京都議定書銜接。同時,葉教授也指出,德班會議更凸顯了國際議題協商中多層次治理與國家中心本位的各種問題,此都有待後續進一步深究。
 
謝英士董事長:德班會議氣候變遷議題熱度減緩,溝通整合的重要性提升
  謝英士董事長提出在參加本次COP17會議時,明顯感受到參加諸國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熱情下降與疲乏,而且中國在會中也提出要等待至2020年才願意承受全球新約的約束而不願意立刻承擔社會責任,很明顯可看出本次會議重點其實是政治的利益交換而非環境。在氣候變遷議題熱度下降之際,其認為未來各個國家與團體的傳播與溝通就更顯重要,國內也需要更多的教育與宣導。
 
林子倫助理教授:德班會議雖看似僅為各國的利益交換,但仍有一定成果
  林子倫教授也贊成謝董事長對議題熱度減退的感受,但認為雖然本次會議為各國的政治利益協商交換,卻非如外界一開始預期的一無所獲。從結果上看來是以第二承諾期與2020年的新約作為交換的籌碼,至少歐盟所提的路線獲得了多數國家的認同。不過林教授也提到,第二承諾期在失去加拿大、日本與俄羅斯的承諾後,附件B國家的排碳量事實上僅佔全球的16%,其意義確實與第一承諾期不同。其次林教授也指出,從哥本哈根到坎昆到德班,整體的談判過程越往透明公開發展,今年由於在南非舉行,更透過Indaba這種參與式民主部落會議的運用,讓會議的進行更為多元包容。最後林教授也指出,在各國談判策略越來越靈活之際,臺灣應審慎思考本身的策略。
 
林仁惠秘書長:從政治與外交角度而言,德班會議有一定的進展,但卻欠缺環境重要性
  林秘書長指出,本次會議的成果重申了坎昆會議的結論、延續京都議定書精神與完成了一個非強制性的協定。雖然從人權角度與氣候變遷的因應而言,德班會議的成果讓人疑惑,但從政治與外交常態來看,一切的國際談判本就需先達成最基礎的協議才能逐漸建構共識。本次會議中的協議打破了京都議定書中附件一國家與非附件一國家的界線,因此跟過去比較而言,可說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進展。然而,林秘書長也強調,從環境與人權角度而言,德班會議並無任何實質發展。
 
陳貞如助理教授:應重視海洋在氣候變遷中的角色
  陳貞如教授分析德班會議會外會Oceans Day at Durban的內容與進展,提出海洋在地球上扮演了極重要的角色,海洋碳匯的功能應在氣候變遷的調適中受到重視。再者海洋也在氣候變遷中受到影響,諸如酸化與海平面上升等等,這些也將對人類社會與生態環境等造成衝擊和影響,將是氣候變遷議題必須重視者。因此在該次會外會中,各個NGO組織也提出了應如何協助政府治理海洋,以及探討在UNFCCC的架構外達成對氣候變遷的治理與管制作用的方式,例如國際人權公約或是國際海洋法公約等。
 
汪信君副教授:在調適的面向中,保險機制將成為未來氣候變遷重要議題
  汪信君教指出,在調適的議題下,保險機制將成為各國面對氣候變遷損害、政策評估與財經面向的共同考量之下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以瑞士再保險公司所提出的報告為例,認為未來在氣候變遷巨災增多的情況之下,國家可透過保險轉嫁風險,且可透過政府的公部門需求來保障人民並透過微型保險緩解貧困人民面臨的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財務危機。另外其也指出未來替代性能源將不斷的發展,但應思考是否替代性能源是否和減碳間有直接的關係。
 
結語:程序的重要性、共同但差異原則的未來變化,以及臺灣策略思考的迫切性
  葉教授最後於總結中提出,從與談人的討論中,可以看出議定過程中的制度對於結果的影響,此再次顯示了出程序構成的重要性。其次,共同但差異原則在德班會議中也有所變化,有的責任越來越偏向共同,有的則趨向差異。臺灣在無法共同也無法差異化的狀況下,確實有思考自身定位的迫切性。最後葉教授也指出中國的崛起將會對各種議題都產生極大的影響,臺灣在觀察相關議題時,也應正視之。




下載PLES德班觀察報告PPT
下載林仁惠秘書長德班之後與談PPT
下載陳貞如助理教授德班之後與談PPT

  PLES氣候變遷時代量能提昇講座(五)邀請到本中心委員汪信君副教授,探討保險機制在氣候變遷議題中所面臨的困難,以及進一步討論保險機制在具體的制度上應如何設計之問題。本次講座並邀請政大風管系張士傑教授與談,希望能藉助張教授在數學、統計以及風險管理的專業,對氣候變遷下的保險機制有更深入的對話。
       汪副教授的報告重點在於保險機制如何成為因應巨災風險的調適機制。其首先指出,在氣候變遷的巨災風險下,可能的保險機制包括社會保險、損害賠償與自然災害險、強制責任險,以及私人保險等。不論是那一種保險,面對氣候變遷,都有可保性的問題,因此瞭解氣候變遷風險的可保性以限縮不確定性,是設計氣候變遷下的保險機制不可忽略的。汪副教授繼而提出兩種模型:責任保險模式以及以損害賠償為基礎的保險模式,並就其優缺點進行討論。就保險的模式而言,汪副教授指出,他認為較為可行的模式是第一人強制險,不過其也同時指出,此模式可能會有道德危機、保險市場的無效率,以及風險歧視的問題。最後,汪副教授在結論中也指出政府的角色,政府在氣候變遷的巨災因應中,應擔提供賠償,也應該作為所有社會風險的最後承保人。張士傑教授的與談則首先指出臺灣保險文化與認知的不足,人身保險或已相當普遍,但對於財產保險的認知卻普遍低落,以房屋的火災險以及依附其上的地震險為例,承保率只有25%。同樣的問題在氣候變遷相關的保險機制中亦會出現,這也將牽涉到究竟是要採強制險或是採取較為彈性規範的問題。其次,張教授亦指出,氣候變遷風險的議題,亦牽涉到巨災與氣候變遷的關連,以及經濟損失與承保損失不相等的問題,此皆關乎應如何精算保險額。最後,張教授亦肯認汪副教授提到政府在風險管理中的角色問題。
       

下載氣候變遷下的保險機制投影片_汪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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