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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5/23-5/25 【墨爾本亞太立憲論壇】
作為當代人類所面臨最嚴峻的課題,氣候變遷既直接且深刻地影響了全球人民的生活福祉,同時也逐漸加劇內國及國際間的不平等情形。此外,伴隨而來的自然災害嚴重威脅人類的生存安全,並考驗著各國政府是否有足夠的量能。對於應對能力較為不足的地區而言,氣候變遷已經不再是抽象的風險,而是具體存在的威脅,造成許多人民流離失所,甚至使國家的領土喪失。各級政府包含地方、國家、區域及國際層次,已經開始呼籲必須緊急採取措施以回應氣候變遷的嚴重後果,盡可能減緩對於未來世代的危害。 第八屆墨爾本亞太立憲論壇是由國際學術組織International IDEA、墨爾本大學法律學院Constitution Transformation Network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PLES)聯合舉辦。本次論壇將於2024年5月23日至24日在國立臺灣大學舉行,並於5月25日於同一地點接續召開臺灣圓桌會議。本次活動是由臺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IDEA亞太地區辦事處共同贊助。 今年論壇將以「氣候變遷與憲法」(Climate Change and Constitutions)為主題,聚焦在亞太地區,探討氣候變遷所帶來關於憲政治理的挑戰,並尋找回應氣候變遷的可能與契機。儘管世界各地都受到氣候變遷的衝擊,亞太地區各國的氣候韌性也存在差異,然而有鑑於亞太地區所受到的嚴重影響,以及各國地理特徵與鄰近性,以區域的結構探討氣候變遷與憲法發展,仍有其重要意義。 #MF2024Climate…
2024/06/14
【 論壇紀錄 】4/18「世界中的臺灣:從國際人道/刑事法到國際環境/生物多樣性法」
【 論壇紀錄 】4/18「世界中的臺灣:從國際人道/刑事法到國際環境/生物多樣性法」 臺大環續中心與公法中心於4/18(四)在臺大法律學院舉辦精彩演講,以「世界中的臺灣:從國際人道/刑事法到國際環境/生物多樣性法」為主題,邀請政大創新國際學院的張佳康(Kevin Chang)教授及環續中心訪問學者Ann Madding律師,分別從國際人道法/刑事法與國際環境法/生物多樣性公約等角度,分析臺灣在現行國際法體系中存在的諸多重要議題。一方面,自1971年以來,臺灣面臨關於國家地位的複雜問題,使臺灣在參與國際協議與國際組織的可能性受到劇烈影響。另一方面,從國際現實的運作來看,隨著近年來中國軍事侵略的日益增加,以及全球環境與氣候的逐漸惡化,長期無法以會員國身分參與國際組織及條約臺灣,究竟可以如何應對這些複雜挑戰?或者是否有突破的可能? 張教授首先強調了國際法和國際組織在維護全球和平與安全中,有著關鍵的作用。儘管臺灣被排除在某些國際框架之外,然而仍然應該採取積極措施加強臺灣的主權地位。其中,「國際刑事法庭(簡稱ICC)」可以作為臺灣未來著力的管道。張教授指出,ICC與許多需要會員國批准入會的國際組織不同,它是透過締約國批准《羅馬規約》(Rome Statute),而將其納入管轄權的法院,這個特色提供了臺灣的加入國際運作一個潛在的途徑。從而在此之下,臺灣納入ICC管轄有兩種可能的途徑:批准羅馬規約成為成員國,或者自願接受法庭的管轄權而無需正式成員身份。不過,兩種方法有其各自不同的利弊權衡及對於法律層面的影響,臺灣則需要審慎考慮自身利益與量能。 為了進一步說明此種管道對於臺灣的可能助益,張教授指出臺灣若加入ICC,除了可以提升自己的國際聲譽之外,也得以藉此機會進行法律制度上的檢討與修改,讓內國的法治環境與國際社群一致,提升臺灣自身的人權保障。此外,加入ICC也可以成為一個有效對抗潛在威脅的手段,從而強化國家安全。另一方面,張教授也認為臺灣的加入對於ICC而言也有誘因存在。由於ICC目前在亞洲地區仍面臨著批准率較為低落的情形,使得臺灣作為亞洲的一員,其加入可以提升ICC在亞洲的能見度。若從亞洲整體區域發展的角度,有鑒於中國惡名昭彰的人權問題,以及考量加入ICC後可能面對的究責問題,也降低了中國加入ICC的意願及影響力,而對於其他亞洲國家,再考量到臺灣的戰略位置與亞太地區國際關係的發展動態,臺灣仍有一定的機會得以加入ICC。 接著,Ann…
2024/06/14
《世界中的臺灣:從國際人道法與刑事法,到國際環境法與生物多樣性法》
2024/06/14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5次締約國大會座談會】
演講快訊!一年一度COP25座談會來了!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5次締約國大會座談會】 〖時間〗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12:30-14:30 〖地點〗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1710)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XnPVFK6t99fYW178 *可抵服務二、碩博士班學習時數 ------------------------------------------------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每一年都會舉辦締約國大會,致力於減緩氣候變遷、地球暖化的威脅。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也將在會後舉辦會後座談會。 環續中心邀請幾位長期經營氣候變遷議題的法律、政治學者和NGO,分享今年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行的第25次COP大會有什麼新的進展、新的觀察。今年我們也邀請到親自參與締約國大會的臺灣青年氣候聯盟代表,因此參加座談會可以得到第一手他們分享的消息喔! 誠摯邀請關心地球、氣候變遷的朋友一起參加!…
2024/06/14
瀕危物種再引入之生態影響與法律挑戰
2019-2020 IEMCC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案例分析座談會來了! 【主題】瀕危物種再引入之生態影響與法律挑戰 【時間】2019.11.05(二)中午12:30-14:20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一樓實習法庭 IEMCC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競賽所設計的案例,往往緊扣最新興生態議題。今年適逢國際野生動物會議(IWLC)20週年,物種引入的議題也受到國際熱烈討論。 這一次,環續中心特別邀請臺大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研究所的李玲玲教授、英國牛津大學宋承恩博士候選人,以及台北大學法律系的貝傑仁助理教授,針對本次競賽的「再引入瀕危物種」議題,進行跨科際整合的對話與交談,誠摯邀請大家一同參與討論!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Q19F5gziGNy5DZgB9 *可抵服務學習
2024/06/14
[環續中心十週年紀念活動]
時間:2019年6月5日 星期三 下午 12:30-17:30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三樓 1301 多媒體教室 臺大環續中心自2009年成立迄今適逢第十周年,將於我國的環境日(6/5)當日之下午12:30至17:30,在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1301室舉辦《臺大環續中心十周年紀念圓桌座談會》。 本次座談會將以「臺灣環境議題的民主挑戰」作為主題,回應當前臺灣環境治理下所面臨的挑戰與契機。 回顧台灣的環境議題發展進程,自民主化以來更加的蓬勃興盛。由於近十幾年來,環境議題隨著資訊科技進步、知識風險提高,以及全球逐漸興起的民粹主義浪潮,毋寧已經呈現出另一個嶄新且複雜的面貌。值得注意的是,近來許多環境議題,均與臺灣民主的實踐運作息息相關,如深澳燃煤電廠案、空污法修法,乃至於「以核養綠」公投案等,似乎在在凸顯出由於議題複雜多變,使得民主溝通平台有所不足,進而導致各方團體衝突極化,意見對立,無法有效地形成共識以面對問題。…
2024/06/14
【演講快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4次締約國大會座談會
・時間: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12:30-14:3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報名網址: https://goo.gl/forms/2gS1XXzYbgrE6gBY2 【可抵服務二、碩博士班學習時數】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每一年都會舉辦締約國大會,致力於減緩氣候變遷、地球暖化的威脅。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也將在會後舉辦會後座談會。 環續中心邀請幾位長期經營氣候變遷議題的法律、政治學者和NGO,分享在前年的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下的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通過後,今年在波蘭卡托維治舉行的COP大會有什麼新的進展、新的觀察? 此外,與會的林子倫老師、台灣青年聯盟代表也都有親自參與締約國大會的盛會,因此參加座談會可以得到第一手他們分享的消息喔! 歡迎關心地球、氣候變遷地球暖化的朋友一起參加喔!…
【12/05 臺灣風險社會論壇】本中心張文貞主任與談簡報: 「法律於台灣能源轉型的角色---公民投票與司法途徑 」 12/05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舉行論壇,發表該中心研究成果:為掌握臺灣民眾對於能源轉型感知,從「政策感知」和「促進臺灣能源轉型的六大關鍵政策組合」等兩大主軸,調查臺灣民眾瞭解能源相關政策措施的程度。(截自風險中心臉書) 本中心主任張文貞教授與談提及2018年能源相關公投案之法律問題,公投對台灣後續能源政策的影響,以及國際氣候變遷與能源政策推動的司法案例。 活動轉播[台大風險中心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ntursprc/videos/358195134931304/
就是這週!Farber大師要來啦! 請大家注意!有更改場地至: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請大家不要跑錯了喔!! 【演講快訊】環續中心11/8(四)邀請到柏克萊大學法律學院氣候變遷治理大師---Daniel Farber教授演講!!機會難得,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Daniel Farber教授是柏克萊大學的佐藤翔法學教授(Sho Sato Professor of Law)及柏克萊大學法律、能源與環境中心主任(Facu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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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環續中心首度舉辦!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案例研討講座 「海洋生質能之環境影響與法律問題」
環續中心首度舉辦!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案例研討講座 「海洋生質能之環境影響與法律問題」 【時間】2018年11月02日 12:40開始 【地點】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一樓實習法庭 2018-2019IEMCC東亞暨國際賽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將於年底登場,今年的研究題目為海洋生質能,是為新興的國際環境議題,在科學上具有不確定性,同時在法律上也未有完備的管制方針。 環續中心特別邀請議題相關的科學與法律專家,針對這次競賽的海洋生質能議題,進行跨科際整合的交流與對談。 本屆台大隊代表選手將模擬法庭研究的成果與大家分享,誠摯邀請大家一同參與討論! 【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ZeOWq5mp2FjR0ro83
2024/06/14
「台北律師公會 人權影響評估講座」本中心主任 張文貞老師 人權影響評估
環境與人權密切相關,已經內國法化的兩公約所保障的人權,除了包含如生命權、健康權、水權等實體環境人權,更包括請求環境資訊、參與環境決策、環境人權受到侵害的司法救濟等程序環境人權。透過人權影響評估的執行與落實,這些權利將可以提前獲得保障,在評估的過程中進行適當的管理與溝通。
2024/06/14
【刑法第190條之1解釋與適用】學術研討會
【刑法第190條之1解釋與適用】學術研討會一、 研討會目的刑法第190條之1修正案原為落實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有關「環境案件司法程序檢討」 ,就「重大環境犯罪」朝向「抽象危險犯」修正 。將原條文中「致生公共危險」的文字予以刪除,減輕未來檢察官偵辦環境案件舉證「致生公共危險」的困難,並且增列同條過失犯以及未遂犯等處罰規定。條文修正後文字,將可能導致刑罰對象過大的問題,且對於既有污染環境法規,已明確規定各類違反行政義務所可能遭受行政罰或行政刑罰的體系,造成法適用上的紊亂。對此,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團體,希望以舉行研討會方式,釐清刑法第190條之1的法適用爭議,以及未來該條文與既有行政法規競合衝突的解決問題。以利未來實務工作者能明確掌握刑法第190條之1之解釋適用。...二、 參考刑法第190條之1修正內容投棄、放流、排出、放逸或以他法使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氣、土壤、河川或其他水體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廠商或事業場所之負責人、監督策劃人員、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事業活動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二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犯第一項、第五項或第一項未遂犯之罪,其情節顯著輕微者,不罰。三、 會議資訊時 間: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下午13時30分報名網址:http://bit.ly/2KDxOmA地 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7樓第一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靠辛亥路三段、復興南路口)主辦單位: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協辦單位:臺北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環境法律人協會會議議程13:00報到場次 時間 場次內容開場致詞…
[背景介紹]從高雄茄萣濕地開路爭議,到大潭藻礁保育問題,再到今年初開始招租的台東知本濕地,台灣的濕地在許多開發、保育、永續利用衝突的前線。舉例來說,以濕地作為風機場址是台灣及許多國家的綠能發展方向。雖然風力發電是減少碳排放並減緩氣候變遷的利器,但對濕地的開發卻也可能破壞濕地天然儲碳的功能,引爆碳炸彈,或造成濕地複雜而珍貴的生態系失衡,進而在遠程效果上無法達到減緩氣候變遷的永續發展目標。由此可以看出,濕地,猶如許多環境議題,都是立體而複雜的結構體,必須在對濕地廣義的規範形成的管制過程中,以反身性的角度「學習」如何「明智利用」濕地。由此思考軸線出發,本次講座希望從台灣濕地保育的法規現況與管理出發,了解濕地法研擬歷程、濕地認定與經濟利用分析的取徑,並聚焦到台灣濕地的案例與爭議,從中了解台灣濕地保育及利用法規框架的樣貌,展望濕地綠能與保育的未來。 時間:2018年5月18日(五)12:30-14:30地點:台大法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報名連結https://goo.gl/forms/WzvJkSn4QzB9Xz3c2本講座可抵服務二、碩博士班學習時數若有問題歡迎來信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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