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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問題之探討」計畫簡介
「公害糾紛處理與環境損害責任之運作機制探討及法制研修推廣」計畫重要案例介紹
「公害糾紛處理與環境損害責任之運作機制探討及法制研修推廣」計畫簡介
Alan Boyle教授於英國牛津大學取得法學博士。現為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學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公法、海洋法以及國際環境法。
詹長權教授於美國哈佛大學取得公衛博士。現任本校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與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環境管理、風險評估、環境與健康等領域。
施文真副教授於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取得法學博士。現為政治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國際環境法、發展學、環境法。
林子倫教授於美國德拉瓦大學取得都市事務與公共政策研究所博士。現任本校政治系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都市政策、能源與環境政策以及環境與民主理論等。
| 中心主任 Directo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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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貞教授於美國耶魯大學取得法學博士,現為本院專任教授及本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 憲法、國際人權法、行政法、環境法、法律與社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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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任教師 Professors | |||
陳聰富教授
陳聰富教授於美國紐約大學取得法學博士。現為本院專任教授、本校醫學系社會醫學科教授與學務長。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及醫療法。 |
李建良教授於德國哥廷根大學取得法學博士。現為本院與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之專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與環境法。 |
姜皇池教授於英國倫敦大學瑪莉皇后學院取得國際法法學博士。現為本院專任教授與副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海洋法與國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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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資修教授於美國喬治城大學取得比較法學博士。現為本院與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之專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財產法與法律經濟分析。 |
林仁光教授於美國杜克大學取得法學博士。現為本院專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和金融相關法律。 |
汪信君教授於英國倫敦大學瑪莉皇后學院取得法學博士。現為本院專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保險法、保險監理、金融市場監督。 |
林春元副教授於臺大法律學院取得法學博士。現為本院專任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是憲法、行政法、環境法與氣候變遷法。 |
中心助理
• 周函諒 / 游晴晴 / 施文茜

我們的目標是成為引領台灣的環境政策與法律研究的核心,並進一步躋身為國際重要學術機構。除了致力於推動本土的環境政策與法律外,與國際接軌也是我們努力的課題之一。我們同時也希望能在未來能培養出引導、整合台灣環境永續發展的人才。
1. 建立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資訊平台
目前國內並無完整的環境法規資訊平台,各種環境法規資料散見於網路、期刊或書籍。因此,我們的首要任務即為建立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資訊平台,內容不僅涵蓋國內法規與重要判決、重要國際條約、判決以及外國立法例、判決等。此外,我們也將定期於網站中發表國內外最新環境法規與判決的分析報告,並舉辦研討會、演講或座談。
2. 研議與推動環境立法
台灣有許多環境立法需要進一步的改革(例如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更有許多法案等待立法通過(例如再生能源法),我們除了透過計畫合作、協助政府機關或非政府組織研擬法案的方式推動立法外,也將針對特定的主題,以更積極、主動的方式參與立法活動,例如舉行座談或參與環境社會運動等。
3. 國際參與以及國際合作
由於台灣特殊的國際地位,必須以特殊的管道參與國際環境會議,目前是以半官方組織代表我國。我們認為,這樣的方式固然解決了眼前的處境,可能擠壓真正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空間。我們希望能以學術單位的名義代表台灣參與國際環境會議,並更進一步參與國際環境公約的研議,以我們的專業成為台灣與國際交流的窗口。
另外,我們也將與各國環境法研究中心進行策略聯盟、計畫合作或共開課程,廣開台灣的國際視野。
4. 環境法學教育與NGO結盟
人才的培育永遠是深化研究的重要根基,我們的目標不僅是培養法學研究人才,更盼望能訓練出將來於各部門領導環境政策的領袖,因此科際整合成為開課的首要考量。我們計畫與其他領域的學系共同開設專業環境課程與通識環境課程,同時從深度與廣度的面向推動環境法學教育。同時,我們也將策劃英語授課與跨校、跨國選課的課程,落實國際化。學術與實務的交流也是我們努力的願景之一,我們將與NGO、政府部門以及環境律師合作,一方面針對環境法議題舉辦講座、工作坊,邀請他們參與,另一方面則將是將實務界的經驗涵納入學術課程中,並提供學生們實地參與環境公民訴訟的機會。

環境永續的概念自1980年提出後,已成為各國發展的重要政策指標,國際間也有越來越多的公約與跨國合作是直接針對環境永續的理念來努力。這意味著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不再僅是科技問題,而必須從政策與發展面來著手。全球各國的法學院也正視此一趨勢,紛紛於法學院內設置專門的環境法研究中心,針對各國國內、區域性以及全球性的環境政策與法律進行研究。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基於國際趨勢與對臺灣的關心,在2009年的世界環境日(6月5日)正式成立「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中心成立茶會的參與者包括臺灣法律界及環保界的重要人士。聯合國大會於1972年決議將6月5日訂為世界環境日後,許多環保團體會在這天採取各種行動,促進環境議題的討論。而我們這群關心環境議題的法律人,則選擇以設立研究中心的積極行動,表達我們的關懷。2009年對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同時也是變動與創新的一年,我們在這一年的6月底從徐州路校區遷回校總區。在遷回校總區前舉行中心成立茶會,對於我們而言,更有著承先啟後的意義,我們也希望在遷回校總區後,能與其他系所有更多的合作與交流。


李建良教授



林春元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