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法律相關課程

*本文為回應12/07汪信君教授<氣候變遷與環境責任>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氣候變遷的多種對應方式—自風險管理、投資組合之角度 科法四 R94A41016 林季陽 本週演講者為本系汪信君教授,演講之主要內容為介紹巨災保險制度,其中含括可保性、因果關係認定以及國家環境責任等面向。在Q&A時間則另外提及保險制度與其他氣候變遷相關制度如能源稅間之交互。學生則擬在此次之reflection paper中試探討針對氣候變遷的各種制度間可能之發展。 基於損害填補的想法出發,某程度上巨災保險可謂係替氣候變遷這個「因」所造出來的「果」來收拾,然而亦僅得稱為「收拾」而非「善後」,畢竟巨大災害後的重建甚至預防,實難想像純粹的保險制度可能做到此點。因此,若基於風險管理之角度來處理巨災,似乎應該將所有可能以及相關之制度一併加以考慮,方可能建立較具有可行性的氣候變遷避險(climate change hedge)。…
*本文為回應12/07汪信君教授<氣候變遷與環境責任>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氣候變遷下以保險填補損害的極限及其填補 辛年豐* 全球環境變遷所造成的損害相當多元,可能包括了以往我們所熟知對人身及財產的侵害,而生財產及非財產上損失。但由於氣候變遷與人們具體損害間的因果關係並無法清楚的連結,加上損害的範圍難以預估的特性,使得能否與既有的法制度,如侵權行為法及保險制度,加以填補人民因氣候變遷所生的損害,也就更值得研究了。當既有的法制度面對嚴重的挑戰,而無法取得解決的共識時,國家基於保護人民,使保有最基本生存能力的立場,又應採取怎麼樣的論述方式加以解決,將是更值得我們重視的問題。 一、以填補環境損害的保險類型 以往當我們面對環境損害時,多有以保險制度做為管制手段,也發揮了一定的功能[1]。然而,這樣的制度是否足以使用到氣候變遷所生損害之中,還有待討論。有關以保險填補氣候變遷所造成的損害,有兩組基本概念必須加以理解。從這兩組不同的概念下,可排列組合出不同的保險制度設計,並本於此等排列組合進行一步討論制度設計的可行性。 (一)責任模式與補償模式 所謂「責任模式」,是指保險人及要保人成立保險契約之後,一旦保險事故發生而有給付保險金之必要時,須以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法為基礎,惟有存在有對保險事故發生必須負責的人,保險人才有負保險金的責任。反之,「補償模式」則不以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責任存在為基礎,旨在對保險事故對要保人所造成的損害進行填補,因此,只要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即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二)強制保險與任意保險 所謂的「強制保險」,是指對於保險契約的締結,當事人並沒有自我決定的空間,而採取強制締約的方式,要求法律所指涉的當事人必須繳交一定的保費,以使國家所定達成的公行政任務可以達成。此由於涉及對人民締約自由的限制,因此,如採用此等模式,應以具有法規範基礎為必要。反之,「任意保險」則完全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主,只有在當事人具有締結保險契約之意思時,才會成立保險契約。一般保險法上的保險契約多屬此種類型。…
*本文為回應12/07汪信君教授<氣候變遷與環境責任>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正義、獵巫與實用手段:論侵權與保險制度於氣候變遷議題的困境》 全球環境政策與法律專題討論 B93A01113 法學五 李新恩 A. 從我國法律人追究責任的正義理想說起 自大一的民法總則被塑造出一種最重要科目的形象,而其中教授又必定不斷強調侵權行為法理的重要性之後,在我國教學體制下的法律學習者心目中,賠償責任原理已經是根深蒂固的觀念。在環境議題下,配合我國的現實條件,我們發現:我國甚至連環境損害賠償的創新見解都還很稀少,仍是用老舊的行政統一管理架構處理問題,因此責任法精神之實現遠遠在理想之後。故滿腔熱血的法律人被教導的是:責任法理是崇高的理想,必需而且還沒被達成;法律人被賦予一種具有極強動力的使命感。 在這種體制條件下,很容易形成一種看待事情的對立眼光:代表著正義的賠償原則v.s.應被賦予強烈負面評價的造成損害行為人。這個假想敵通常是自由市場經濟下的掌權者—資本家。法律人在此往往自許為:以小搏大、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悲憤角色。…
*本文為回應12/07汪信君教授<氣候變遷與環境責任>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A Point of no Return: Climate Change Litigation and…
*本文為回應12/07汪信君教授<氣候變遷與環境責任>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因應氣候變遷與巨災—保險嶄新功能的探討 公法一 王文咨 前言 隨著地球的溫度不斷升高,溫室效應帶來的氣候變遷與巨災已深入人類生活的各個層面,全球思考的層面不僅只是災變發生時如何保障人類的生命、身體和財產安全,氣候變遷帶給人們的負面影響強烈,各國都在尋求因應此世紀挑戰的方法,此次汪老師的演講內容帶給我們思考因應氣候變遷的新途徑,值得我們深思。 根據國內外的研究,我們都知道地球溫度的上升使得巨災的強度、頻度不斷增加,所造成的損失數目也不斷創歷史新高,這些損失的填補成了氣候變遷議題下一個嶄新的議題。損失填補的方式,可能的方向包括侵權行為和保險,而保險又可以劃分成商業保險和強制保險體系。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巨災損害,我們究竟應以何種方式來填補損害,必須思考各種制度採行後的正負面效應,制度的採擇並非選擇題,重點毋寧是如何設計一套完善的制度。 保險在氣候變遷議題上的嶄新功能 汪老師此次演講的重點擺在保險在氣候變遷扮演的角色,非常值得我們思考。蓋以外國為例,歐洲以及美國的保險業早已開始研究氣候變遷對於承保風險的影響,此外,Allianz 和 …
*本文為回應11/23施文真教授<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第三條路 R94A41016 科法四 林季陽 上週施教授演講主題係關於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其中施教授之論述首先以假設貿易自由化為正面來作為基礎,進而認為貿易自由化對於氣候變遷或環境並不一定是負面,也可能是正面效果。本文認為就此上位概念應先予恰當之說明後,才能進入題目所示之討論,即經濟與環保之結合方向。 國際貿易的理論與真實 若以平均大學生所得接觸之一般貿易理論教科書內容來說,十之八九會基於比較利益法則、Heckscher-Ohlin ( 簡稱 …
*本文為回應11/23施文真教授<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The Tales of Two Dichotomy: How Environment and Trade…
*本文為回應11/23施文真教授<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當”國際貿易”遇見”氣候變遷” = “無解” or “國際”碳”貿易” ? 科法一 林彥寬 r98a41001…
*本文為回應11/23施文真教授<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全球環境政策與法律專題討論 11/23演講心得區域整合下台灣的國家利益追求──以環境與貿易建制為中心法律學系法學組 四年級 B95A01150 陳家慶 一、前言 今年11 月23 日,本課程邀請政治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施文真教授蒞校演講「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在兩個小時的演講當中,過往學習到的許多國際建制紛紛湧上思緒,如WTO、EU、ASEAN等等。台灣,身為一個國際名分曖昧不明,但在貿易等領域卻有不可磨滅影響力的國際行為者,如何在不同國際建制的「惡婆婆」之間周旋,並與不同的國家「媳婦」間縱橫捭闔,一直是筆者關注的焦點,本次將以環境與貿易為核心議題,探討台灣在其中如何追求其國家利益的最大化。二、台灣的國家利益雖然國際法的拘束力在二次大戰後的發展有越來越強的趨勢,國際間逐漸產生許多國際組織來規制各個國家,國際慣例也逐漸賦予國家在國際法上不同的義務。整體而言,這些拘束與義務在全球尺度上的確有助於國際合作與和平的維護,不過各個國家仍有最後的裁量權,畢竟以全球的尺度觀察,各個國家對其主權仍然有很大的自主性。台灣身為一個主權實體,在選擇政策時自然也不外其國家利益的思考,而從國際情勢看來,台灣最基礎的國家利益則是保其存續,進而則是維持並加強我國在貿易等優勢領域的競爭力。現今我國國際地位風雨飄搖,若要至少維持現狀自主地位,則在國際上必須維持現有的平衡;為了提升經貿等領域的競爭力,則必須對區域整合有所積極應對。而台灣與美國、中國、日本、韓國、東南亞各國的關係最密切,對我國的存續與發展也有非常重要的影響。而這些國家均與東亞的區域整合密切相關。以下將從環境與貿易的角度探討台灣在區域整合上所面臨的衝突,進一步思考台灣在此情勢下的生存之道。三、台灣在環境與貿易上面臨的衝突台灣在前述尺度下,在環保與貿易上很有可能遇到以下困難:1.…
*本文為回應11/23施文真教授<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專題演講,學生短評文章之精選。已獲作者之授權,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讓華盛頓公約的擴大適用—國際環評或是貿易壁壘?》 全球環境政策與法律專題討論 Reflection Paper B94B01078 生命科學四 洪國華 華盛頓公約,也稱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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